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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新法案揪逃税者 年佣金逾10万预扣税2%

独家报道:江枚霞

(吉隆坡11日讯)以往凭借佣金方式企图成为税收“漏网之鱼”的人士,在财政法案新增条文宪颁后,定当“无所遁形”。

这项本月9日提呈国会一读的财政法案,其中建议新增设的107D条文,就是类同每月薪资预扣税额(PCB)制度,只是对象仅涉及年佣金逾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等,而预扣的税项为2%。

换言之,尽管佣金行业的范围庞大,然而因新增条文设有10万令吉的门槛,因此零工经济工人,或佣金较低的一群,不受条文影响。

条文也提及,有关佣金不论是金钱或物资形式,即物资必须按市场价值评估,若逾10万令吉,一概列入对象之一。

有关条文也说明,支付给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店等的佣金,将会由公司预先抽起2%,并在30天内提交内陆税收局。

据建议的条文,税收局也可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以其他税率来支付扣除和缴纳的扣佣税款;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公司延长时间用于支付已扣除的税款。

孔令龙:不影响公司现金流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总财政暨中小型企业组主任孔令龙指出,新建议的条文不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也不会造成经济负担。

他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解释,由于建议新增的预扣佣金税额是预扣发给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的款项,因此对公司的现金流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他提到一些公司是以物资,例如手机、电脑等来作为支付的佣金,因此这些公司需要估价有关物资,再按预估税务提交税收局。

询及此项条文一旦执行,受影响的层面程度,他说:“这是估计不到,因为(涉及层面)相当庞大。”

他指出,总的来说,Grab也是属于抽佣的行业,但是取得年佣金10万令吉的人士应该不多。

他举例,年佣金逾10万令吉行业包括保险业、房产业、电器业、汽车业及直销业等。

免有人故意不报税

孔令龙相信,政府建议的新增条文,主要是确保不会有“漏网之鱼”,并且透过公司的账目,避免有人“浑水摸鱼”,故意不报税,此举也可避免公司随意乱扣账,清楚列明佣金的事项。

他说,预扣税项并非是新鲜的政策,毕竟这与每月薪资预扣税额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这也许与冠病疫情有着奥妙的关系,例如一家公司因受到疫情影响,而决定以佣金方式来取代聘请固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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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选择性起诉” 税收局续审查揪逃税者

(吉隆坡22日讯)内陆税收局的税收合规性每年都在提高,但仍有纳税人伺机逃税,为此,该局将继续通过审计和调查,侦查任何不遵守条规的行为,确保纳税人履行职责。

副总执行长(合规部)拿督希山表示,该局的所有行动皆依法行事。

他说,尽管纳税的遵从率逐年提高,但仍有纳税人趁机逃税,不缴纳所欠税款。

他说,通过审计,该局可以发现可能发生的不合规行为,包括逃税、少报收入或申报不合规扣税和免税。

他强调,税收局的行动不存在“选择性起诉”的问题,而事实上,该局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和其他法律权限来行事。

国库41.8%来源

希山昨晚在马新社电视台“Ruang Bicara”节目题为“税务执法造福全民”的现场访谈中指出,税收局推动了我国税务管理的许多变革和创新,是政府税收的最大贡献者之一。

“根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上月18日提呈国会的2025年财政预算案,显而易见的是,国家41.8%的收入来自内陆税收局管理的所得税。

他说,因此,税收局作为国家直接税征收机构的职能至关重要,它协助政府确保经济永续发展,并为国人提供各种援助。

“内陆税收局的审计行动并不可怕。只要做好充分准备、清晰理解并保持积极态度,审计过程就可平静顺利地进行。

“应将审计视为改善财务管理的机会,以及确保走在遵守法律的正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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