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敦韩聂夫诽谤林吉祥案
双方寻求庭外和解

(吉隆坡21日讯)民主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向前警察总长敦韩聂夫所提出的诽谤诉讼,双方将进行磋商,以寻求庭外和解。

林吉祥代表律师莱文尼今日在庭外对记者说:“法庭定于6月24日进行最后一次的案件管理,以让双方告知法庭最新的进展,也就是是否达致庭外和解。



“双方对和解持开放态度,但这取决于和解条件,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庭将接着择定审讯日期。”

较早前,此案在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的内庭进行案件管理,获莱文尼和韩聂夫代表律师嘉纳尼出席。

不满韩聂夫向行动党抛出 “分裂半岛”指控,林吉祥在去年10月17日兴讼起诉对方诽谤。

《阳光日报》曾报道,韩聂夫于同年9月6日在沙亚南玛拉工艺大学出席一项活动时声称,1969年种族冲突后,他之所以逮捕林吉祥,是因为行动党曾倡议分裂半岛。

也是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的林吉祥在诉状指出,上述的诽谤言论已破坏他作为一名国会议员和闻人的声誉。



起诉人要求答辩人道歉和撤回诽谤言论,以及要求取得普通、严重和惩戒性赔偿,并要求取得禁令,以阻止答辩人或其代理重复有关的诽谤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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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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