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涉嫌恐吓警区主任
卢伟良被扣

卢伟良

(关丹20日讯)民主行动党彭亨州而连突分会主席卢伟良涉嫌恐吓而连突警区主任马兹兰,昨日遭警方扣留查办。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查卡立亚说,警方昨日下午3时扣留了涉事者协助调查案件。



“涉事者被指通过社交媒体威胁警区主任,昨日在警察局接受盘问。 盘问完毕后,卢伟良在警方保释下获释。”

疑不满警方取缔行动

他接受记者询问时这么指出。

据了解,而连突警区主任马兹兰于上周四接获来自卢伟良的短讯,内容含有威胁语气。

相信卢氏不满警方对无牌售卖含酒精成分商家采取取缔行动,继而向投案者发放信息。



查卡立亚说,警方已扣下卢伟良的手机协助案件调查。

“案件还在调查中,期望公众不要作出毫无根据的猜测,影响调查报告。”

行动党彭亨州联委会主席梁金福受讯时证实卢伟良被扣查,并透露人在外国,不能进一步置评。

相关新闻:

“对付希盟将不得安宁” 卢伟良恐吓警方短信疯传

反应

 

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