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萧家锋:幕后黑手策划
网络霸凌勒索恐吓

萧家锋(右三)率领6名受害者向网络霸凌说不。左起罗勇年、廖艺珍、张孟晋及陈雅峇,右起江德发及孙浩鑫。

(梳邦再也11日讯)“网霸黑社会”当道,勒索、抹黑、煽动无所不干,我国网络霸凌问题比许多国家严重,已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过去3年一直关注国内网络言论现象的马来西亚网络总商会创会总会长拿督斯里萧家锋更直指,据称我国网络霸凌事件已超过万宗,这在全球堪称“名列前茅”。



萧家锋今日在记者会上揭露,根据他这些年来的调查发现,国内这些“网霸黑社会”背后都由一名“主谋”在暗中策划,而他已向有关当局举报此人。

有关幕后黑手以上述手法勒索被霸凌者(企业家或名人),不是勒索就是向他们“借钱”,否则就在网上抹黑他们。

他说,这些“网霸黑社会”一开始都是从社交媒体开群组和主页来建立“江山”,吸引网民浏览后或转发分享,接着就开始把这些网民拉入一个群组里头。

“枪手”煽风点火

他说,这些群组可称为是一个又一个的“网霸黑社会”,里头充斥各种的网络霸凌行为,经过“枪手”的煽风点火,网民个个变成网络判官,对有关人士大加鞭挞、抹黑及人身攻击。



他透露,其实很多转发分享者都是该群组的成员或“枪手”,通过有关操作迅速建立人气,进而形成一套网络霸凌系统。

“我们发现,他们的操作手法是一开始先在主页报道你的新闻,当某天有顾客因不满而投诉你时,他们就会开始抹黑你,再暗中向你勒索金钱。

“除了勒索,这些‘枪手’还会利用这些负面新闻向你‘借钱’,当然是有借无还,如果你以为用钱就可以打发这些人,那就错了。”

不“借钱”就抹黑

“我也曾接获‘枪手’的威胁,如恐吓要烧我的家。如果你不借钱给他们,他们也会利用你家人来威胁,如盗用女性的照片注册‘色情网站’,或另建立新群来污蔑你是老千,或把你的人头照制成大字报贴在公共场所破坏名誉等等。”

萧家锋坦承,本身也曾中招,结果借了一次,他们过后就会一而再,再而三来要钱。

他说,有些网民是因为贪玩而加入网霸行列,并影响其他年轻人加入,但他们最主要的目的是收取网络保护费。

“我曾接获不少遭网络霸凌的单亲妈妈或年轻女孩的哭着求助,她们的生活已被这些网络压力压垮,不知如何面对及投诉。”

我国有条文可对付黑手

萧家锋指出,我国早已有相关条文,可对付上述不负责任的管理员或版主。

因此,他希望政府严厉执法,以免这种无法无天的情况,继续祸害下一代。

他也希望政府尽快成立一个专门协助网霸受害者的小组,让这些无助者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协助。

他也呼吁广大的网民,若发现这类霸凌行为,也应协助受害者挺身向面子书或当局举报。

“躺着也中枪”  
6闻人否认是赖彩云金主

“我们躺着也中枪!”

6名来自我国政经文教界人士,今日也在萧家锋安排下召开记者会,澄清本身并非最近被控上法庭的满星云集团(Monspace)创办人兼集团总执行长拿督斯里赖彩云的“金主”,并宣称“躺着也中枪!”

这6名受牵连者是环球经济贸易文化促进会总会长拿督斯里江德发、署理会长拿督斯里陈雅峇,马来西亚阿尔茨海默症防护协会永久名誉总会长拿督张孟晋、马来西亚女性领导网络组织副会长廖艺珍,华总资讯媒体委员罗勇年和辉煌人生文化出版社社长孙浩鑫。

网络枪手抹黑

此外,目前身在槟城的另一名受害者佛山总商会署理总会长拿督雷智雄博士,也通过语音讯息表示,希望警方迅速揪出幕后黑手,阻止这类不实言论继续散播,也应对付那些乱转发和散播的人士。

江德发等6人在记者会上高举控诉标语,抗议网络霸凌,并促当局揪出幕后黑手,还他们清白,并指这一切皆是网络枪手的抹黑行动。

有关贴子昨天仅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传到9个群组,他们已收集这些群的资料,并交给当局调查。

张孟晋说,今天召开记者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澄清本身绝非有关“金主”,有关的指控完全是子虚乌有,极不负责任,若继续放任这些恶意行为,最后可能会拖垮企业家幸苦建立起来的企业心血。

他也呼吁社会关注日益严重的网络霸凌,因这已造成许多负面社会问题,有人甚至因此患上忧郁症及自杀。

孙浩鑫说,随着该贴文流传后,一些不认识的网民纷纷留言,添油加醋,令他备受困扰,因此促请有关问题出面澄清和在所有媒体向他公开道歉,否则保留法律起诉权利。

4招对付网络霸凌:

(1)向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投报

(2)接着向警方报案

(3)向通讯及多媒体部举报

(4)采取民事诉讼,对付有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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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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