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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地方政府将发公函
“鼓励”食肆晚间停业

餐馆夜间开斋后可不可营业,在吉兰丹竟然成了一个课题。

(哥打峇鲁8日讯)吉兰丹州地方政府、房屋及卫生委员会主席依查尼表示,即日起,将下令各地方政府致函相关食肆业者,“鼓励”他们在晚间8时30分至晚上10时暂停营业。

他说,实际上,由州秘书署发出,志期5月6日的通知信,是指示丹州各地方政府发出有关行政指示,惟各地方政府仍未执行有关指令,也未正式发出公函予各食肆业者。



依查尼今日在州行政议会会议后,针对州秘书署志期5月6日的通知信,指示各地方政府向州内食肆业者发出晚间8时30分至晚上10时暂停营业的指令,作出上述回应。

上述通知信由州副秘书拿督阿德南代表州秘书签发。

依查尼:鼓励食肆业者晚间8时30分至晚上10时暂停营业。

依查尼表示,当一项指令下达相关部门后,有关部门必须从多方面探讨,包括参考现有法令及如何执行等。不过,指令尚未下达给食肆业者,却引来各造的反弹。

他说,根据数天观察,在斋戒月期间,一般食肆都是晚间10时左右,才会出现人潮。有鉴于此,他将指示各地方政府致函相关食肆业者,鼓励他们在晚间8时30分至晚上10时暂停营业。

“实际上,这项禁令与中央政府的扩大禁烟令相似。当中央政府宣布在食肆扩大禁烟令后,也引起舆论。这主要是人民难以接受正面的改变。”



他说,丹州政府鼓励在回教堂周边的食肆业者遵守有关指示,避免在祈祷时间,一些回教徒却在食肆逗留。他同时吁请各界人士往正面方向看待上述课题。

不涉及非回教徒

无论如何,他强调,这项指令不涉及非回教徒食肆,快餐店也不受影响。主要是针对回教堂附近的食肆。

他表示,地方政府只会发出通告予相关食肆业者,同时是鼓励性质,不受影响的业者,不会接到通告。

询及不遵守者,是否会受到对付,依查尼则不愿作出回应。

反应

 

要闻

若尽力执行烟民仍不听劝 卫生部不追究食肆业者

(槟城27日讯)卫生部副部长鲁卡尼斯曼指出,如果食肆业者全然遵守禁烟条例,如张贴禁烟贴纸、不摆放烟灰缸并对烟民进行适当劝告,即使后者不听劝且在食肆内抽烟,责任就不在业者,卫生部也不会因此对付业者。

较早前,一名餐馆主管巴希尔向鲁卡尼斯曼反映称,其餐馆的外籍员工试图阻止烟民食客在餐馆范围抽烟,但食客不予理会并反骂员工,甚至动粗。

对方因此询问,在食肆业者和员工都已尽力执行食肆禁烟条例,但依然无法阻止食客抽烟的情况下,业者能否不被追究责任?

鲁卡尼斯曼在回应时说,食肆员工阻止烟民抽烟而被辱骂或动粗的事件,确实时有所闻,不过卫生部保证,只要业者遵守并执行禁烟指南,就不会被对付。

鲁卡尼斯曼今早在槟州大会堂针对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令(852法令),与商家代表及非政府组织展开对话时,在问答环节中这么说。

食客动粗应报警

倘若食客因不满被劝告而向员工动粗,他表示,业者应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他也希望业者教导员工,在劝阻违例抽烟的食客时,避免态度强硬,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鲁卡尼斯曼也促请民众,如果发现烟民在禁烟区吸烟,可Whatsapp至卫生部专线010-860 8949或向行动室03-8892 4552举报。

出席对话会的还有卫生部副总监(公共卫生)拿督诺哈雅蒂、副总监(食品安全及品质)诺拉妮、槟州卫生委员会主席魏子森、槟州卫生局局长拿督法兹拉、上议员林格斯瓦然以及阿米尔卡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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