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中驻马大使馆澄清
“没禁止中国回教徒过斋戒月”

(吉隆坡7日讯)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澄清,关于中国政府禁止中国回教徒过斋戒月的谣言,几乎每年一临近斋戒月就会出现,这完全是毫无依据的造谣和污蔑。

大使馆今日是针对有传中国政府禁止回教徒过斋戒月一事,在面子书发表声明指,中国政府始终奉行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而斋戒月对回教徒而言,是一年中最吉祥和尊贵的月份。



大使馆续指,中国政府充分尊重回教徒在斋戒月期间的正常宗教活动和习俗,关于禁止该国回教徒过斋戒月的不实传闻,实际上是一些对中国不友好的势力在借题发挥、抹黑中国。

“谣言止于智者。我们希望并相信马来西亚各界朋友不要被谣言误导,偏听偏信。

“欢迎大家多去中国走走看看,亲身体验中国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包括历史悠久的回教徒文化,亲眼目睹中国回教徒的真实生活状态。

“最后,祝中马两国和全世界回教徒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斋月,预祝开斋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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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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