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说好的改革呢?/许国伟

希盟政府决定大学预科班保留土著与非土著90:10固打制,还扩大学额达4万人一事,引起不小的反弹。

因为,对非土著尤其是华裔学生而言,这不仅是政府保留了不公平的制度,还扩大了这制度,极大可能影响了STPM生的出路。



这项制度今年就生效,究竟明年大学学额如何增加,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没给明确答案,只给了温暖的笑容,说明年会宣布。

而且,马智礼还说,这项决定是创下大马历史新页,因为除了没典当土著学生原本享有的固打,也开放更多学额给非土著学生。

对政府高官而言,他们认为这是双赢;但是对非土著学生来说,却很可能是双输。

因为,即使非土著预科班学额增加,也只是1500个,仍然是僧多粥少;而土著预科班学额的增加,却极大可能令STPM生原本就窄的入学路,更加狭窄。

所以,包括马智礼在内的希盟部长们,是不是真能体会非土著学生及家长的忧虑呢?



另外,媒体也报道,有部长指“不碰”90:10的种族固打比例,是为了避免引发土著的不满及反弹,让在野的马来政党趁机挑起种族情绪。

土著的感受要照顾,但非土著的感受呢?尤其是华社针对这项课题,排山倒海的各种反弹声浪,难道真的能视若无睹吗?

毕竟,5·09大选时,非土著尤其是华社给希盟高度的支持,这不正是希盟更应珍惜及重视的支持力吗?更何况,改革不公的制度,正是希盟的核心价值,而希盟不愿碰及改革必要的痛,难道就不怕寒了支持者的心吗?

是的,民众都能了解,选举难,治国更难。从5·09胜选时士气如虹,到执政将满一周年支持率下挫,都说明了胜选所营造的气势,在面对治国的难题时,很容易就丟分。

说真的,改革哪有不辛苦的?希盟固然要防备旧势力复辟,又要加强本身的新秩序稳固,确实不容易。但是,“在野的马来政党趁机挑起种族情绪”难道在预科班课题后就消失了吗?难道为了这理由,就一直不去落实改革吗?

况且,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曾耳提面命提醒,行动党是打着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旗号的政党,若高谈种族思维就和国阵没两样。

要敢敢做正确的事

他曾经掷地有声地说:“我们如今当了执政党,更有6名领袖出任内阁部长,为何还会继续谈改革?因为要让下一代有保障!尽管改革的路上面对挫折,但若现在(掌政后)不做,要几时才做?

“继续谈种族思维,你永远输给人,要就谈原则与权益才对,让下一代有保障!我们不能根据马华那种封建的族群思维,要秉持民主思维才对,不要得过且过,要敢敢做,做正确的事。”

那么,当敦马政府内阁依然大谈种族政治,强化土著政策时,希盟说好的改革呢?

事实上,正是这种时刻,希盟领袖更要加强化治国的能力,而不是念兹在兹地还想着选举操作,想着骂倒政治对手,依然想着透过竞选来找回支持者的热情拥护。

一般而言,选民的政治热情,退烧是很快的。但支持改革的选民,总是较有韧性,能给落实改革的政党更大的耐性及时间。但是,这不意味着就可无穷无尽的消耗他们的期待。

要知道,在国内的政治现实情况下,忍一时,不是风平浪静,而是全部静静;退一步,不是海阔天空,而是四大皆空。

刘镇东曾以一句“争朝夕也要争千秋”来勉励火箭同志,期许YB如今再用这句话,来提醒所有支持改革的希盟领袖:“不要得过且过,要敢敢做,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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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重典只是第一步/许国伟

俗话说,治乱世用重典。那么,治霸凌用重典,有效吗?政府在国会提呈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來应对任何形式霸凌行为,包括网络霸凌。

这次修正案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加重霸凌的刑罚,即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导致受害人试图自杀或自杀,加害者的刑罚可达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霸凌恶行,但不是全部。

电影或电视剧中,有着不少校园霸凌、职场霸凌和网络霸凌的片段。別以为这只是剧情,现实中的霸凌也是如此,甚至更严重。

为什么影视中霸凌別人的校霸或者霸总,能一脸恃无恐?因为,他们有特权。

这些特权都跟他们本身或家族,拥有的身分地位财富权力有关。

所以,他们不担心霸凌別人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怕受害者报警或控诉。

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势力都能替自己摆平;就算报案也能吃案,就算诉讼也能无罪。

所以,修法加重霸凌的惩罚,只是第一步,让霸凌的代价变大,让施暴者需掂量掂量。

但是,如果司法和检控不加力,甚至不公道,施暴者依然有特权能逍遙法外……

修法,也只是修了个寂寞。第二个是新增条文,立意虽好可有个Bug。

法案新增的第507E条文,规定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发布、传播或公开他人身分信息,意图引起对方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的行为均属犯罪。

这段法律字眼挺拗口,说白了就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世界一大杀器,一旦遭到肉搜爆出个资,随即而來各种骚扰和威胁甚至是网络公审,都会把人逼得线上线下无处可逃。

新增条文或存在Bug

这新增条文虽然是要减少和遏止人肉搜索带來的问题,但可能存在个Bug。

假设,有权有势的A恶意霸凌B。虽然B报案了但案子被A利用特权压下,刚好C拍到过程就把录影/照片放上网,引起关注。

最终在舆论压力下,警方调查A的霸凌行为;但是A反过來指责C发布传播公开他的身分信息,引起他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

结果C也遭扣留调查。当然,这纯粹只是假设,现实未必真会发生。

就像电影《第廿条》的经典台词说的: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用重典治霸凌,也该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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