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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篱住宅区设保安亭铁栅门触法?/林国强律师

案情

1. 第一上诉人(第一起诉人)及第二上诉人(第二起诉人)分别为吉隆坡孟沙某个住宅的注册屋主及租户。

2. 答辩人代表当地居民协会,在当地管理一个获得保安的住宅项目,该项目包括一个在第三方(地方政府)批准下建造的保安室和铁栅门 (以下简称为“保安社区项目”)。

3. 起诉人反对该保安社区项目,并以滋扰和侵犯公共与私人权益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为由,向答辩人提出索赔。 起诉人特别要求法庭宣判答辩人在该保安社区内非法经营保安业务,并宣称他们享有在该社区内自由出入的权利; 起诉人也要求法庭发出永久禁令,禁止答辩人骚扰他们、他们的访客、获他们授权的人士,或该社区的其他合法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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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欠佳 可否要求发展商退款?/林国强律师

一名买家于1984年与发展商签订协议,以6万2950令吉购买一间单层排屋。

之后购屋者针对房屋的缺陷,向发展商作出口头投诉,孰料虽然修补工作已完成,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购屋者进一步投诉,在完成修补工作后,仍不满发展商的维修结果,因此通过律师致函,寻获撤销有关房屋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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