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虚索睦邻计划10万
柔团结局主任父子延扣

部门主任与儿子周二被带到推事庭,申请延扣。

(新山9日讯)涉嫌柔州县属睦邻计划虚索一笔10万令吉案件而被反贪会扣捕的国民团结局部门主任及其儿子,今早被带往推事庭申请延扣5天至本月13日,协助调查。

至于另2名嫌犯,则在被扣留24小时后,将在今午获该局担保下释放。



此案共有4人被捕,另2人是国民团结局一名助理官员和一名女承包商。

3男1女嫌犯年介20至50余岁。他们是于昨午2时在柔州反贪会办事处被捕。

调查显示,嫌犯们串谋针对柔州县属睦邻计划下的某社区计划,向国民团结局虚索一笔10万令吉,但有关计划的供应项目并未被进行。其中一部分索款被存入该主管的儿子私人户头。

该局援引2009年反贪会第1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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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甲河管理机构前CEO 受贿监2年罚130万

(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河流与海岸管理机构(PPSPM)前总执行长莫哈末法立兹被控于7年前受贿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130万令吉。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鉴于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疑点,因此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并依据修订后的4项控状作出判决。

在听取所有证人证词后,法庭裁定辩方未能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51条反驳控方的指控。被告莫哈末法立兹(42岁)被判定触犯该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 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第一项控状下,被告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50万令吉;第二项控状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40万令吉;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则分别被判坐牢1年,以及分别罚款25万令吉和15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下判日起同期执行,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需额外服刑32个月。

游船供应合同换26万

根据法庭4项修订控状,被告被控在2017年1月4日至11月15日期间,当时身为该机构的业务与产品开发部经理,在甲州两个不同地点的4次会面中,收取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总执行长提供的26万令吉现金贿赂,作为推荐该公司承接马六甲河游船供应合同的报酬。

她表示,在辩护程序中,只有被告及其弟弟两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否认收取贿赂款项,并辩称当时并不在交付款项地点,同时声称控状所提及的洗车场并不存在。

被告亦否认曾协助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获取相关项目。

该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阿斯拉夫及诺莎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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