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虚报申领148万大专基金
女副教授承包商不认罪

男被告纳兹鲁(左)神情凝重。北大女副教授脸带笑容,由反贪会官员带离法庭。

(亚罗士打27日讯)北方大学一名女副教授涉嫌串谋承包商,虚报申领国内多所大专学府的活动基金达148万7980令吉,今天在米都地庭面控,两人皆不认罪。

艾蒂妮(49岁)分别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及第23条文下面对高达33项控状,包括涉嫌多次滥权把基金批给外甥经营的公司,而承包商纳兹鲁(42岁)则在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下面对6项控状。



女法官祖莱达批准女被告以6万5000令吉保释,纳兹鲁则以2万5000令吉保释,此案订4月29日再过堂 。

艾蒂妮由丈夫保释,被反贪会官员带往办理保释手续时,她用外套掩脸避过摄记镜头;男被告则低头回避,由友人保释后离开法庭。

两名被告被指于2013至2015年期间,涉嫌虚报申领国内多所大学及大专学府的活动基金,当中牵涉北大、马大及玻大等基金。

两人面对39控状

由于两人共面对39项控状,地庭翻译员耗用冗长时间读出控状,两被告在聆听后,皆否认有罪,并要求法庭审案。



女被告律师赛夫安巴向法官求情说,被告除了育有4名仍在大学深造及就读中学的孩子,还须承担母亲的医药费,以及一些银行贷款还未清还,而且她于2016年接受调查期间与反贪会保持高度合作,先后16次按时到反贪会录供。

赛夫安巴说,由于昨午才接到反贪会通知上庭,临时只准备2万令吉,因此要求法官批准,让被告以最低保额释放。

男被告律师依娃华妮同样以被告是家庭经济支柱为由,要求法庭批准最低保释金。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陈秀萍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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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甲河管理机构前CEO 受贿监2年罚130万

(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河流与海岸管理机构(PPSPM)前总执行长莫哈末法立兹被控于7年前受贿罪名成立,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130万令吉。

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巴也万鉴于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疑点,因此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并依据修订后的4项控状作出判决。

在听取所有证人证词后,法庭裁定辩方未能依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51条反驳控方的指控。被告莫哈末法立兹(42岁)被判定触犯该法令第17(a)条文(献议/给予贿赂), 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第一项控状下,被告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50万令吉;第二项控状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40万令吉;第三项及第四项控状则分别被判坐牢1年,以及分别罚款25万令吉和15万令吉,监禁刑期从下判日起同期执行,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需额外服刑32个月。

游船供应合同换26万

根据法庭4项修订控状,被告被控在2017年1月4日至11月15日期间,当时身为该机构的业务与产品开发部经理,在甲州两个不同地点的4次会面中,收取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总执行长提供的26万令吉现金贿赂,作为推荐该公司承接马六甲河游船供应合同的报酬。

她表示,在辩护程序中,只有被告及其弟弟两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否认收取贿赂款项,并辩称当时并不在交付款项地点,同时声称控状所提及的洗车场并不存在。

被告亦否认曾协助LEC Impressions私人有限公司获取相关项目。

该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阿斯拉夫及诺莎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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