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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中心前员工被打死”案
2男子控谋杀罪

两名被告穿着便服被带到法庭面控。

(大山脚27日讯)“洗车中心前员工被打死”案,两名男子今日被带到大山脚法庭控以谋杀罪名。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阿南特(35岁)及卡来马南(30岁),于3月20日下午1时30分,在北赖才能园某洗车中心谋杀并致死一名男子哥哈纳登,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可与34条文同读与定罪,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由于化验报告还未出炉,推事芭拉查将此案订于5月28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纳兹里副检察司。

此案的38岁死者被打至昏倒,送往诗布朗再也医院抢救后不治。当时死者被人指发生车祸受伤,但经过警方调查后证实此案含刑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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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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