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港府呈《国歌法》草案
不尊重国歌可判监3年

“香港众志”成员在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香港23日讯)香港政府今日将向立法院提交《国歌法》条例草案。

此草案规定对不尊重中国国歌的人处以最高3 年徒刑,被认为是箝制香港言论自由。



香港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成员今日在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根据香港《国歌法》条例草案,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处3 年徒刑外,还可罚款港币5 万元(约2.5万令吉)。草案还要求,包括国际学校在内的所有香港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学习中国国歌。

被指钳制言论自由

香港民主派议员区诺轩指出,香港为国歌法立法,提出的刑罚比中国更为严苛,刑期更长更严重,强调反对国歌法在港立法。

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批评,《国歌法》箝制言论自由,认为人民有不说话的权利,“有权对国歌不表肃然态度”。



林朗彦斥《国歌法》令人人自危,要向国家表忠,重申《国歌法》不应刑事化,也不应借《国歌法》进行洗脑教育,他们要求政府撤回法案,重新举行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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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勿随意播放国歌/方城

每当国歌奏起,一般就是国家的光荣时刻,比如健儿在国际赛夺奖、为官方或大型活动掀开序幕。其时,全民肃立,唱或不唱,一起感受荣耀!

从读书时期起,我们就被教导不可以蓄意恶搞国歌,任何时候听到国歌奏起,都应该立正示尊重。

国庆日那天,到某商场闲逛,一家超市在毫无预警之下,无故就播起了国歌。商场的顾客大多完全没有察觉那是国歌,只把它当作流行歌曲般,任旋律飘扬、自己却继续逛。我站在那里不动,静待国歌播完,然后就发现也有一些顾客停下脚步,霎时有像按了暂停键的画面,有点感动。

话说回头,像商场这样,无缘无故播放国歌是正确的吗?为了配合爱国月,商场播放爱国歌曲,诸如《Setia》、《Keranamu》之类的,还是无可厚非而且合时宜的。但是,播放国歌就显得不够庄重了。毕竟,在公共场合唱国歌必须是有原因的。随意播放,只会让民众更加不懂尊敬,助长了“不敬”的歪风。

别用国歌测试民心

我记得之前读过有些团体为了测试人民对国歌的敬畏觉醒,所以特在某商场外播国歌,看看有多少人会闻之而立正。对此,我是极度不赞成这样的做法。毕竟,做这类测试,结果不好,只能说是人民没有敬畏国歌的意识;若结果良好,也不能保证未来会一直这样好。

故此,我总认为:人心最不堪测,多测几次,也许结果就会像“狼来了”的故事那样,当我们真正需要敬畏国歌时,大家反而不会在意了。

总结,请各方别再以国歌来测试民心,也不要以国歌来作为娱众的手段。除了在学校我们教学生练唱国歌外,否则就请让国歌成为一种庄严的存在吧。若一意孤行,后果绝对不是我们这代人可以承受得了的。

爱国,就从教会人们敬畏国歌开始;而不是到处随意播国歌来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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