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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德明起诉林冠英案展至21日

亚玛勒山(左起)、柯纳星及西门穆勒里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

(槟城12日讯)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起诉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案件,原本高庭定于今日决定诉方需缴付的堂费数额,但基于需时间考量双方律师今日提呈的陈词,案件再展延至9月21日。

梁德明是代表民政党,针对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卖给发展商一事,于2017年7月25日入禀高庭,起诉林冠英诽谤。上述案件是于8月29日峰回路转,诉方突然向法庭申请撤销该民事诉讼,而诉方需承担堂费。



辩方律师西门穆勒里今日提呈的陈词说明,辩方要求诉方需缴付8万5460令吉20仙堂费,这费用包括了案件的程序费、入禀费、资料报告等费用,且律师费时收集资料,因此上述的数额要求是合理的。

而诉方两名代表律师柯纳星、亚玛勒山则认为,此案未有开审就撤销,因此要求堂费定为2500令吉。

西门穆勒里较后在庭外指出,其提呈的陈词内容说明了诉方拥有政治议程。他解释,诉方控诉辩方的5项言论当中,其中的3项言论是在2013年发表,但诉方迟迟未就此入禀起诉,反之却在第14届大选来临前,才收集分别在2013年3月18日、3月21日及12月5日刊登的资料,入禀高庭起诉。

他说,诉方战略性的选择在2017年7月才入禀高庭,因为当时大选预测即将来临。他说,当诉方入禀后,随即本地多家报章就刊登相关入禀新闻,尤其是中文报。

他表示,显见诉方是要破坏辩方的名誉及形象。而诉方及辩方事实上都是政治宿敌。



他说,高庭法官拿督罗西拉育早前在高庭指诉方若撤销诉讼,未来就无法以同样事件再起诉答辩人。

民政起诉林冠英诽谤

起诉人是针对林冠英指槟前首长兼民政党前主席丹斯里许子根博士在上世纪90年代以每平方尺1令吉的价格,将丹绒槟榔的填海地卖给发展商一事,代表民政党入禀起诉林冠英诽谤,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还许子根和民政党一个清白。

据入禀书的内容指,辩方式在没向诉方求证下,就散播上述不实言论,为此要求辩方作出名誉损失等赔偿和道歉,而林冠英在其答辩书中否认诉方对他的指控,并认为本身作为槟州首长,有责任公开与解密当时的合约内容,让民众尤其是槟州选民了解,因为这涉及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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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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