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Grab与Cargo合作
变身行动贩卖车

(新加坡7日讯)CNN报道,纽约新创的车内商务公司Cargo周一宣布,与东南亚最大汽车共乘服务商Grab合作推出Grab&Go服务,让Grab旗下共乘车成为行动贩售机,贩卖饮料、零食和美妆用品等小商品。要让这项服务在东南亚地区普及起来。



Cargo创办人克里普说,Grab&Go服务是由Cargo为Grab的共乘车,安装一个贩售各类商品,甚至发送免费试用品的小型贩售机。Grab&Go服务将本周在新加坡推出,约1000辆Grab共乘车会安装这小贩售机。双方希望这服务最终能扩展至Grab在其他东南亚国家约200万辆共乘车。克里普相信Grab&Go能为大家创造共乘车新体验。

乘客使用Grab&Go的方法很简单,通过手机结账就能购买其提供的商品,费用直接跟车资加起来结算。完成付账操作后,共乘车司机会在车子停下来时把商品交给乘客。

克里普解说,司机可从每项商品消费里收取20%佣金,和每笔交易里收用1新元(约2.98令吉)奖金,剩下的所得就归Grab&Go所有。

他强调这服务对司机来说没有积压存货风险,因为所有贩售商品都由Grab&Go提供,司机不用付出一毛钱来进货。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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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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