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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70天】榴梿季节接拆档通知 劳勿13业者错愕

(劳勿26日讯)未等到县议会捎来允许复业的消息,却接获拆除档口的通知,劳勿都赖路13位榴梿档业者大感错愕。

正当各领域已经陆续复工,都赖路一带的路边小贩也期待着地方政府开绿灯,让他们在已经到来的榴梿季节开档营业。

然而,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下,业者们却接到县议会要他们拆除档口的通知,以便当局改善现有的营业档位。

根据当局向小贩表示,县议会将在原处设新的帐篷。

业者表示,县议会只以口头通知他们,必须要在6月10日前,拆除现有的档口。

惟榴梿季节已经开始,他们已经准备就绪恢复营业,在迟迟未等到县议会的绿灯之时,却突然收到要拆除档口的指示,让他们感到非常无奈。

已2个多月没收入

其中一位在该处营业已有10年的榴梿小贩刘明芳受询时表示,榴梿季节已经开始了,但迄今尚未能在该处营业。

她说,县议会官员只给口头通知,要所有的业者在指定的日期内拆除档口。

“现在不知该如何是好。平时,我们家就靠这档口卖水果,赚取生活费,但由于行动管控令的实施,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没有任何收入了。”

她说,目前县议会尚没有给予明确的指南,因此也不清楚,新营业地点是否会在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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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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