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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兄弟:耕种多年非外人 “人弃我租能怪谁?”

(文冬13日讯)联邦土地及矿物局昨早联合州土地局等多个政府单位在武吉丁宜新区摧毁3亩的种植地,引发当地人热议,指政府宁可把土地租借给“外人”,也不让原有农民耕种;而所谓的“外人”,今早特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事件真相,除了为自己讨回公道,也避免误会加深。

在武吉丁宜居住已超过23年的刘乐雄与乐华兄弟表示,他们的父亲是于1998年迁到武吉丁宜种植蔬菜,因此,指他们是外人是不公平及缺乏理性,因为只要是国民都可申请国内任何土地,作为耕种或其他合法用途,至于是否批准,则另当别论。

土地原属警察保留地

“据了解,当局从2009年至2016年曾经多次找陈姓农民以租借方式申请该土地,但对方一再拒绝,还坚称已耕种40年,土地属于她的,如今政府採取行动,她能怪谁?”

刘乐华指出,该片3英亩的土地原属警察保留地供建筑用途,后归联邦土地及矿物局管理。他们是在2008年开始在该土地角落的15%地段种植,其余大部份土地是陈姓农民耕种。

“当局在2014年献议我以租约方式租用该3英亩土地继续耕种,我于是在2016年8月与土地矿物局签约,为期两年,每年230令吉,届满后于2019年续约至2022年,租金提高至250令吉。

没要求推芭

“在成功租用该土地后的4年8个月,我们都没有下令陈姓农民搬离,还让对方继续免费种植,直到当局昨日採取对付行动;而整个过程是联邦土地矿物局的行动,我们没有牵涉在内。”

刘乐雄也认为陈姓农民与政党人物在此事件的言论具有误导性,滥用媒体,引起网络很多负面留言,甚至网上霸凌,对我们很不公平,我们昨天已3次向武吉丁宜警方报案,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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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时间整理文件 案展下月21日过堂

【彭王室成员涉伤人案】

(关丹11日讯)彭亨王室“东姑”的儿子纠众持刀枪攻击案”今日过堂,控方庭上提交相关法庭文件予辩方代表律师及需时间整理法庭文件,获推事拉惹诺苏再娜允准择定于明年1月21日再次过堂。

5名被告分别是聂诺希山(39岁,畜牧业者)、莫哈末弗兹(44岁,警员)、莫哈道菲尔(32岁,装修承包商)、凯鲁阿兹哈(38岁,畜牧业者)及王室成员东姑艾迪安卡西亚(20岁)。

东姑艾迪安卡西亚是彭亨王子东姑阿都拉曼的次子,也是彭亨苏丹阿都拉殿下的侄儿。

此案由州检察署主任沙利查依斯迈联同诺爱莎及德华卡然负责主控,而第1、第3、第4及第5被告是由代表律师K.特伊万德兰、Y.希然沙慕甘及郑源生陪同,而第2被告则由律师拿督查哈曼、阿末三苏阿克马陪同,伤者代表律师杰森安东尼也出庭旁听。

沙利查依斯迈在庭上转交案件文件予2方律师后,向推事拉惹诺苏再娜表示控方预计将传召10名证人,或依据案件审理所需增减证人的人数。

K.特伊万德兰则提出控方文件需要时间仔细检阅和研究控方提供的文件,因此希望法庭允许给予辩方充足时限,另择日子继续案件审理程序。

推事拉惹诺苏再娜经多方达成共识,定于明年1月21日再次过堂。

根据控状,5名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6日凌晨12时20分,在直落丝丝路一座马槽,以利器致伤一名45岁男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众被告是以7000令吉、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及不能干扰案中受害者,直到案件结束为保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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