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

屋龄逾10年 数因素影响 哥市多高楼无分层地契

报道:林蕙甄

(哥打峇鲁16日讯)哥打峇鲁市内有不少屋龄超过10年的高楼,至今尚未获得分层地契。

根据了解,这些尚不获分层地契的高楼,主要是因为发展商倒闭、地主已逝世、屋主不愿缴付手续费等因素,导致县土地局迟迟无法发出分层地契。

其中哥市幸福花园的组屋、洪明贵组屋及唐人坡的组屋等,都面对发展商倒闭及地主已逝世的问题。

或无法转售

没有分层地契的高楼,可能会面对一些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贷款,而至高楼单位无法转售的情况。

尽管政府更新了2013年分层地契法令,要求发展商在空屋移交(Vacant Possession)给买家时,必须一并移交分层地契。惟该分层地契法令却缺乏执行能力,依然有不少发展商在移交空屋时,无法一并移交分层地契。

叶光威:一般由发展商负责

Yeap & Ang律师楼叶光威律师受询时说,在买卖协议中,一般会阐明,发展商在移交空屋时会一并移交分层地契。如果发展商已向政府当局申请分层地契,惟政府当局还未发出,则必须有官方的黑白证明。

他表示,分层地契一般都由发展商负责处理,如果发展商已清盘,公寓的共管委员会是可以协助继续向土地局申请分层地契的,只是所有费用需由分层地契业主承担。

没分层地契只有单位权

“常常面对问题是,共管委员会无法获得100%的分层地契业主同意,承担所需缴的费用,而致申请分层地契事宜无法顺利进行。”

他指出,高楼单位持有者,若没有分层地契就只有单位权,有关单位依然可转售他人,只是会以买卖协议方式来捆绑及证明。其实,这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任何的文件都有遗失的风险。

“在未获得分层地契前,律师也要让发展商知道,某单位的业主已经易手,让发展商在申请分层地契时,可以新业主的名字申请地契。如果有关单位已经10次易手,意味着必须拥有10份买卖协议,以证明最新的业主是谁。”

符芳侨:官僚作风拖延手续

曾经参与哥市2个高楼发展项目的前任哥打峇鲁市议员符芳侨受询时说,实际上,许多屋龄超过10年的高楼,至今尚未获得分层地契的问题,不仅仅是哥打峇鲁的问题,而是全马性的问题。

他坦言,大马政府在处理分层地契手续方式,并不如新加坡或香港般成熟,加上官僚作风,以致分层地契手续,往往拖至10年都无法顺利出炉。

他举例,彩虹广场公寓在2007年建竣移交,420个公寓单位全部售罄,惟至今尚无法获得分层地契。

他说,这之前,县土地局已陆续发信予彩虹广场公寓业主,要求业者缴付一笔处理分层地契的手续费,不过基于还未获得100%的业主缴付费用,致使分层地契至今还未发出。

“根据了解,发展商一般需向州土地及矿务局申请分层地契,州土地及矿务局审核后才交县土地局处理,惟我不了解的是,为何这样的过程要耗时超过10年时间。”

符芳侨也是彩虹广场公寓的业主之一,他说,早年前,他曾到州土地及矿物局了解情况,结果发现仅有2名官员负责发出地契予州内地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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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超车未遂3车连环撞 警方追缉肇祸司机

(哥打峇鲁17日讯)一辆宝腾华嘉轿车因超车未遂而引发3车连环撞,造成1死4伤惨剧,警方目前仍在追缉肇祸司机下落。

这宗夺命连环车祸于昨日下午1时35分发生在格底里卡杜路的一家炸鱼条摊位前,除了肇祸的车辆,还涉及一辆国产威华轿车及一辆丰田Harrier休旅车。

哥打峇鲁警区主任莫哈末罗士里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说,抵达事发地点时,宝腾华嘉轿车司机因超车未遂,撞向威华轿车的车头右侧,导致威华轿车失控打转,滑入相反方向跑道,遭一辆丰田harrier休旅车撞击。

“威华轿车司机头部受重伤,当场去世,车内两名乘客受重伤,被送往古邦阁亮理大医院急救室红区救治。”

他说,休旅车的男司机和乘客仅受轻伤,在该医院的绿色区接受治疗。

“警方仍在追缉华嘉轿车司机的下落。”

他说,年约20岁的女死者是威华轿车司机,当时她载着两名乘客,从敦荣往格底里的方向行驶。

他说,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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