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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商家变通求存 网售年货反应佳

报道:林蕙甄

(哥打峇鲁25日讯)随着全国各地再次落实行动管控令后,商家及业者纷纷转向网络平台推销年货,而且取得不错的反应。

网上的年货同样应有尽有,如年饼、肉干、零食、新春服饰、新年装饰品等,同样价廉物美。

目前就连购物中心也开始提供网购及得来速(Drive Thru)服务,顾客可先通过whatsapp订购所需商品,之后由购物中心职员在指定时间送到购物中心门外交给顾客。

家庭式年饼制作业者·柯惠佳——开放供外地客订购

随着落实行动管控令后,销量确实多少都有受到影响。加上很多人也担心,来临的农历新年可能无法像过往般大事庆祝,所以也不敢多买。

据了解,很多顾客因亲人或本身无法回乡,因此少买了许多年饼。不过,预订年饼的回头客还是有的。

现在也不能跨县及跨州,因此我们也开放邮购,以方便外地的顾客。相比下,邮购订单不会很多,下单者有来自雪兰莪、马六甲、巴生及柔佛等地,都是认识的网友。 一般上,本地顾客不会邮购,而且本地顾客的购买力也比较强。

 

网购业者·柯艾娴——不出门也可购年货

 

网购为大家带来方便,不用出门也可购买年货。至目前为止,感觉网购的反应还很不错。

我本身是通过面簿及whatsapp平台推售商品,我们的是一个团队在推销,并非我一人在销卖。除我本人,我的团队也会在各平台上发图,介绍我们售卖的商品。

今年我们甚至有推销美食,如家味芋头扣肉、东波肉及家味梅菜扣肉等。

我们每周一截单,助理们尽量会在周五及周六发货。

太平洋霸市哥打峇鲁分行行政副经理·蔡福顺——购一定数额免运费

落实行动管控令后,各行各业多多少少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除提供网购便利,同时也提供得来速服务。

顾客可浏览我们的官方面簿选购商品,包括新鲜蔬菜及肉类,然后通过whatsapp下单,我们的职员将在指定时间将商品送到商场门口送给顾客。

至于网购,凡购买150令吉的商品,即可享豁免运费。我们是通过货运公司寄出商品,因此没有区域的限制,就算是吉兰丹州以外的城镇,也可透过网络下订单。

返回校园促销柜台刚刚结束,我们也才要开始设立年货城,因此年货商品会陆续上载至面簿,以方便顾客通过得来速服务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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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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