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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工法审批存缺失 印尼法院令政府重修

(雅加达26日讯)印尼宪法法院裁定备受争议的《创造就业综合法》的审批过程存在缺失,下令政府在两年内对该法令进行修订。

印尼国会去年10月通过的《创造就业综合法》(俗称“新劳工法”),修订了包括劳工法在内的70多项相关条文,希望改善印尼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

一个月后,经总统佐科正式签署,新劳工法全面生效,但也同时在印尼各地掀起反对声浪和抗议活动。工会认为新法过于偏向资方,侵蚀劳工权益,为此入禀宪法法院,要求对新法进行司法审核。

宪法法院首席法官安华周四宣布裁决时说,政府须在两年内对新劳工法进行修订,否则该法案将被视为“永久性的不合宪法”。

裁决书指出,新劳工法的立法过程在程序上存有缺陷,而且在某些地方不合宪法,例如获得国会批准之后仍对条文进行修改。

法官认同政府力促国会通过新劳工法的根本原因,但强调不可违反正当程序。裁决书写道:“这并不意味着为了达到目的,将现行有效的方式或正式程序搁置一旁。”

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卡表示,政府尊重宪法法院的裁决,将立即采取跟进行动,为修订新法展开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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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劳工法修正案呈国会一读 产假增至98天每周工时45小时

(吉隆坡17日讯)2024年沙巴劳工法修正案今天在国会下议院进行一读,涉及16个重要事项和涵盖70项条文,包括产假从60天增至98天及父亲享有7天陪产假等。

这项法案由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提呈一读,并会在来临的国会会议提呈二读和寻求三读通过,以确保沙巴和大马半岛的雇员权益一致。

沈志强之后发文告指出,该修正案涉及事项包括在大马半岛实施的1955年劳工法令(265法令)、1990年工人住宿及设施最低标准法令(446法令)和1966年儿童与青少年(就业)法令。

他表示,这次的沙巴劳工法修正案主要内容为:

(一)保障范围从工资为2500令吉及以下的雇员扩大至所有雇员,不分工资限额或工作类型;

(二)产假从60天增加至98天;

(三)父亲享有7天陪产假;

(四)每周工作时间从48小时减少到每周45小时;

(五)关于弹性工作安排的新条文;

(六)关于工作场所歧视投诉的条文;

(七)关于强迫劳动投诉的条文;

(八)增加关于性骚扰的相关内容;

(九)通过修改446法令,增加和住房、住宿和员工设施有关的内容

沈志强说,这项历史性修正案是将近20年来的努力所达成,并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来规范沙巴和大马半岛雇员的权益。

他感谢沙巴政府给予合作,以促成这项修正案,造福沙巴206万员工和18万7365名雇主。同时,他也感谢沙巴工会、雇主代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努力。

他相信,这项修正案将能确保国家劳工法符合国际劳工标准,尤其是国际劳工组织(ILO)1998年工作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以改善大马的形象,进一步吸引更多投资者,特别是外国投资。

沈志强也提到,除了沙巴劳工法之外,砂拉越政府也批准修正砂拉越劳工法,目前正在研究有关法案,预料将能在下次会议提呈砂拉越劳工法修正案一读。

他表示,该部有信心这两项法令修订能对沙巴和砂拉越员工的福利和权益带来正面影响,改善马来西亚在国际舞台上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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