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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务收入各师各法 柬埔寨立法统一管理

(金边30日讯)柬埔寨国会29日消息称,《非税收入管理法》已获国会通过。此项新法将支持政府有效征收和管理除税收以外的各项收入,解决现有不同部门依不同法规管理收入的问题。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柬埔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柬埔寨副首相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对草案作说明时指出,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约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3%,成为国库其中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翁本莫尼洛指出,此前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各政府部门、机构和地方政府依照各自的法规来管理非税收入,致使财经部管理和监督非税收入工作面临诸多难题。

有鉴于此,2017年,柬埔寨政府指示财经部负责领导拟定《非税收入管理法》草案,并成立跨部门工作组负责研究和起草工作,同时与各相关方召开多次咨询会议,以收集意见和完善新法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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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逾10万令吉股息征税2% 叶欣向:股东是公司可豁免

(吉隆坡14日讯)针对政府将在明年起,对10万令吉以上的个人股息收入征收2%股息税,YYC超越集团总执行长兼财务专家拿汀叶欣向指出,若股东是一家公司,就无需缴纳2%股息税。

她举例,如果有关在我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是一家私人有限公司,而股东是一家控股公司,由于控股公司属于公司股东,所以大马私人有限公司给控股公司发放的股息,无需缴纳2%的股息税。

她今日在2024年YYC税务高峰会上,发表“股息税影响和规划”的讲题时指出,如果控股公司的股东是个人,那么当控股公司将股息分配给这些个人股东时,个人股东就需要为自己获得的股息支付2%的股息税。

这是因为,该措施只适用于年股息收入超过10万令吉的个人股东。换句话说,税务负担只在最终到个人股东手中时才会产生,而公司之间的股息分配则不征税。

那在海外成立公司是不是就无需缴纳2%股息税?对此,她再举例,如果大马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一家新加坡控股公司,由于控股公司属于公司股东,因此大马私人有限公司给新加坡控股公司发放的股息,无需缴纳2%的股息税。

“如果新加坡控股公司的股东是大马个人股东,当新加坡公司将股息分配给这些个人股东时,这些个人股东也无需缴纳2%的股息税,因为新加坡没有相关的股息税政策。但是,如果这些个人股东希望将他们在新加坡获得的股息收入带回大马,那么就需要在大马缴纳2%的股息税。”

周德谦:明年容易获免税

YYC超越集团税务执行总监周德谦针对政府此前宣布的2025年财政预算案,所宣布的部分税务豁免政策表示,明年可说是容易获得免税的一年。

政府宣布部分税务豁免政策,包括明年1月1日起,房屋首购族连续3年享有最高7000令吉的房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减免;以及国家教育储蓄计划(SSPN)的个人税收减免将再延长3年,以鼓励父母为子女的高等教育储蓄。

此外,扩大父母体检税收减免范围至疫苗接种费用;税收减免范围将扩展至父母的体育器材和活动费用;父母的医疗费用税收减免将扩展至祖父母辈;个人所得税的子女抚养费扩展至老年群体,即父母和祖父母;以及企业额外的税收减免扩展至乐龄人士群体等。

他点出,疫苗接种包括冠病疫苗、水痘疫苗、感冒疫苗及肺炎疫苗等等。

除此之外,政府还建议将个人所得税减免延长5年,并对私人退休计划(PRS)缴款和延期年金保费减免最高3000令吉。

对此,周德谦十分鼓励这项举措,认为这一举措是政府鼓励人们积极储蓄,避免面对退休金不足的情况。

豁免缴纳2%股息税的条件

1. 来自海外的股息收入;

2. 从获得新兴工业地位和再投资津贴的公司盈利中分配的股息收入;

3. 从享有税务豁免的运输公司盈利中支付、记入或分配的股息收入;

4. 由合作社分配的股息收入;

5. 封闭式基金宣布的股息收入;

6. 居民从纳闽实体获得的股息收入;

7. 股东层面享有的任何股息收入豁免。

备注:股东们目前仅有两个月的时间来规划股息收入,避免额外的2%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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