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

半年内5次带女人回宿舍过夜
狮城乒坛“男二”李虎被开除

新加坡乒坛“男二”李虎因纪律问题,昨晚被乒总开除。右为李虎的辞职信。(档案照)

(新加坡25日讯)电眼拍到,半年内至少5次带陌生女人到宿舍过夜,早上才离开,新加坡乒坛“男二”李虎因纪律问题,昨晚被乒总开除,今后将无法代表新加坡参加国际比赛。

新加坡乒乓总会纪律委员会的听证会于昨晚10时15分结束,乒总之后发出文告,宣布提前与世界排名第58的李虎解除合约。



纪律委员会主席林顺福在文告中说:“乒总无法容忍违反纪律的行为。对乒总来说,李虎一再违反行为准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尽管数次被口头警告,但李虎继续违反了宿舍与内部条例。乒总无法接受,也不能容忍他以下犯上的行为。

文告还列举了李虎触犯的行为准则,包括目中无人、以下犯上、多次带陌生女人进乒总宿舍被逮到等等。

数次带陌生女人进宿舍被逮到

新加坡《联合晚报》早前报道,李虎与中国籍女友交往一年,并承认带女友到乒总位于大巴窑总部的宿舍过夜。



东窗事发后,他不仅遭乒乓总会停职惩罚,还被令在周末收拾行李,离开宿舍。

李虎早前受访时说:“我只想花点时间和女朋友相处,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导致我从乒乓团队被撤职,事业面临危机。”

乒总文告也透露,李虎过去数次带陌生女人进宿舍被逮到,触犯了宿舍与内部条例,而且不止一次被口头警告。

“乒总闭路电视清楚拍到李虎违例的行为。录像显示,这位陌生女人经常在深夜进入宿舍,早上离开,其中几次还是在工作时间。”

据了解,李虎在半年内至少五次带陌生女人到宿舍过夜,相信该女子就是他的女友。

称被逼签下辞职信

李虎声称不会写辞职信,要求乒总帮他草拟,事后却向媒体诉说,是被逼签下辞职信的。

原籍中国湖北的李虎,是2003年世界青少年赛男单冠军,世界最高排名曾达第26位。

他在2010年加入新加坡乒总,并在2011年取得公民权,代表新加坡参赛。

李虎曾与新加坡首号球员高宁携手夺得国际乒总职业巡回赛总决赛两届男双冠军、2014年仁川亚运会男双铜牌,以及2014年共和联邦运动会男双金牌。

乒总的文告揭露,总会曾在今年1月18日向李虎发出最后警告信,并通知他如果再行为不检的话,他将可能被解雇。

文告表示,当李虎在本月14日再次触犯内部条例时,乒总给了他辞职的选择,而他也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

他当时声称不会写辞职信,要求乒总帮他草拟,但他事后却向媒体诉说,他是被逼签下辞职信的。

企图贿赂乒总职员

除了行为不检被开除,李虎也因被指和亲人企图贿赂乒总职员,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是在上周三(19日),即李虎引咎辞职的5天后,到乒总总部展开调查。

针对此事,李虎不愿置评。不过,据悉李虎的母亲也正在协助调查。

她得知儿子因带女友回宿舍过夜事件而遭到停职之后,上周一(17日)从中国湖北飞来新,结果却因涉嫌向乒总职员行贿而被调查。

反应

 

时事

狮城前乒乓“男二”李虎冒签用餐
虎妈:“给钱”是中国文化

乒乓前国手李虎的妈妈苏凤仙被控贿赂乒总高管。左图为新加坡乒乓男将李虎。(图:联合晚报/档案照、第27届缅甸东运会)

(新加坡3日讯)“虎妈“涉嫌贿赂乒总技术总监案今早续审,庭上爆出李虎曾冒充其他运动员签名消费用餐,而收到兵总的最后书面警告信。

被告苏凤仙(54岁)来自中国,是新加坡前乒乓“男二”李虎的母亲。



她去年11月25日被控抵触一项行贿控状,指她在去年10月17日在加坡乒乓总会以2000欧元(约9949令吉)贿赂乒总的技术总监黎仕汉,希望他能从宽处理儿子李虎带女友回宿舍过夜的事。

苏凤仙当时原本有意认罪,却在主控官念出案情后反对部分内容,所以法官拒绝让她认罪,案件昨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开审。

运动员有餐饮特权

今早案件续审,控方传召第三名证人出庭,他是乒总的技术总监黎仕汉,也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他供证时提到兵总处理运动员的纪律问题的流程,若运动员有纪律问题,国家队经理会和该运动员了解情况后,给予口头警告;若对方再犯,则会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若对方还不知悔改,则会给予最后的书面警告信。



而乒总的总裁黄惠玲就曾给予李虎一封最后书面警告信,指他违反纪律问题。

黎仕汉解释说,兵总运动员有餐饮特权,能到指定的餐厅用餐。但李虎曾在一次吃饭时候,在餐厅收据上签了他人的名字而触犯纪律。

不过,代表苏凤仙的多德韦尔(Alfred Dodwell)律师反对黎仕汉以上的供证内容,认为这与被告苏凤仙所面对的控状无关。

案件下午续审。

虎妈否认款项是贿金

虎妈口供上承认,为了儿子能继续留在乒总,不在乎自己受到处分,甚至说“给钱”是中国文化。

苏凤仙去年10月19日在贪污调查局首次录下口供,上面写道“我有意给黎仕汉2000欧元希望他帮儿子处理纪律处分的事,我不在乎自己受到处分,只要我的儿子能留在乒总……我知道黎仕汉有能力帮助我的儿子。

虽然如此,苏凤仙否认这笔款项是贿金,她称只是为了“聊表谢意”。

去年11月23日苏凤仙录下的第二份口供中也写到:“得知乒总让儿子辞职,身为一位母亲,我希望儿子能够继续为新加坡国家队出赛,我的儿子还很年轻,未来还有很长的路。”

她也说,来自中国的她不太清楚新加坡的法律,她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甚至表示在中国,像“给钱”黎仕汉是他们的文化,望控方和法官能体谅她作为母亲的一片苦心。

称调查员诱使录下口供

“虎妈“声称贪污调查员诱使她录下口供,反对该口供被列为证据,但法官不买账,认为被告是自愿录下口供,将它裁定为呈堂证据。

苏凤仙案发后两天被逮捕,同日在贪污调查局录下口供,由贪污调查局调查员郑铭权记录口供。由于辩方律师对这份口供书有异议,法庭昨天必须裁定它是否能提呈为证据。

苏凤仙以华语说:“郑警官告诉我,送礼送钱在中国很平常,是你们的习俗。……他说不需要请律师,……他叫我认罪以免夜长梦多。”她会录下口供是因为觉得查案人员“像朋友似的”,非常帮助她。

不过,认为被告是自愿录下口供,将它裁定为呈堂证据。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