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苗品牌 真的重要吗?
(吉隆坡23日讯)不少人对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疫苗存有迷思,并认为非某个特定品牌的疫苗不打,然而,冠病疫苗来自什么品牌,真的重要吗?
DOC2US,第一也是唯一符合马来西亚卫生部条例提供数码签名电子处方服务的远程医疗供应商,日前发布了一系列的信息图,以协助解答对冠病疫苗和相关问题的疑问。
根据DOC2US,冠病线上咨询志愿队通过政府的综合平台MySejahtera应用程式,近月最常收到的问题之一是“冠病疫苗的品牌真的重要吗?”
DOC2US医务总监吴铭利医生说:“不同品牌的冠病疫苗具有不同的功效。当不同品牌对功效的规格也不同时,衡量会较为复杂。与其深入探讨每个品牌,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通过使马来西亚至少80%的成年人口接种疫苗以实现群体免疫的最终目标。”
参照Our World In Data的数据,截至2021年5月18日,马来西亚只有2.5%的人口完成了疫苗接种,这已落后于全球4.7%的水平。
DOC2US总执行长蔡伟民医生说:“我们在去年3月的行动管控令(MCO)1.0之前不久集合了由专业医生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组成的冠病线上咨询志愿队。这是一项自愿的线上健康咨询服务,旨在帮助民众进一步了解冠病疫情扩散,其治疗方面的资讯,以及帮助减少医护人员和病人之间不必要的接触。公众可以通过MySejahtera应用程式,免费向我们的团队提出有关冠病和相关的问题。”










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 诊所医生无罪释放

地庭宣判无罪释放后,罗兰维克多开心的比赞。
(八打灵再也7日讯)一名诊所医生被控发布与传播和冠病疫苗不实内容视频而被控告,唯地庭基于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而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被告是KL Sky Clinic诊所创办人罗兰维克多医生。
地庭法官阿莫阿末法德认为,控方在此案中,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罗兰维克多当庭释放。
他说,在仔细研究控辩双方的证据,而不认为罗兰维克多的言论有冒犯他人,因此认为控方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案件成立。
2021年7月5日,罗兰维克多被指控于2021年2月7日晚上10时30分,在脸书制作和散播污衊视频,意图冒犯他人。
他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控方代表是主控官赛夫丁副检察司,罗兰维克多代表律师则是拿督阿末再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