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管控令第70天】 饮食中心装多功能测温消菌机

(大山脚26日讯)可测体温,还能喷洒消毒水雾,大山脚甘榜峇鲁点心城饮食中心装置“多功能的测温消菌一路通机器”。

在有条件行动管控指令之下,食客到开放堂食的食肆用餐时,要检测体温和消毒,业者也要调派人手为食堂检测,但现在就有饮食中心采用不同模式,在入口处设“多功能的测温消菌一路通机器”,方便、省人力得来顾客也安心。

有关机器可说是“二合一”机器,装置自动感应器检测体温,过后经过一个小空间喷洒消毒水雾,整个过程只需数秒钟。这部在大山脚甘榜Q鲁点心城饮食中心装置的机器,相信是威中区首个小贩中心有这设备。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今日前往测试有关机器后召开记者会说,有关机器的功能式不俗,虽然市面上有很多消毒功能的机器,但他是第一次看到一部机器可以同时检测体温及消毒,更加快捷方便。

他说,这部机器是喷射消毒的水雾,沾在身上不会感到湿,而且使用的消毒液经验证可消毒、杀菌。

“有业者采取这种安全措施,我是乐见其成。”

点心城少东陈伟和说,安装这机器也是配合中央政府的号召,采取安全措施,让顾客放心用餐。

他说,该中心在早前是以电子体温枪测试体温,提供洗手液,如今装置测温消菌一路通机器后,就更加方便了。他说,在设立有关机器后,他会鼓励食客采用。

负责安装有关机器的公司经理王再添说,有关机器所使用的消毒液不含酒精,因为酒精具有易燃爆炸的风险,而且有些人也会对酒精过敏,这也或有宗教因素,因此该公司采用是一种水溶性的消毒液,更安全、更卫生。

他说,只要机器内加满5公升的消毒液,可连续喷射7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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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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