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从华玲迁大年 培智华小招生

(双溪大年1日讯)教育部为双溪大年培智华小的师资准备就绪,目前也正如火如荼招收学生,学校可在新学年正式开学。

教育部副部长机要秘书司徒哲阳说,该校从吉打华玲县迁至双溪大年县后,原校的6名教师预计将继续在新校区服务,教育厅也将调派充足的教师前往该校任教,确保所有开学工作准备充足。

“学校首阶段计划开设一年级至五年级各一班,已招收约37名学生,督学与校方已透过多种方式向居住在临近社区的学生家长进行宣导,放眼开学时突破百名学生就读。”

司徒哲阳今日代表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在副教长特别事务官丘钦瀚、吉打州华校督学伍淑韵、瓜拉姆拉县督学黄淑贞的陪同下到访培智华小的新校舍开放日,视察校园及向校长萧志敏了解学校及招生情况。

司徒哲阳随后发文告说,该校校舍由2座2层的建筑组成,共有32个空间,规划小礼堂、图书馆、食堂、教职员办公室后,有12至14间课室供学生上课,可容纳多达420至500名学生就读。

“学校迁校历时10年,从2013被批准搬迁后,于2017及2018年分别获得两朝政府拨款共250万令吉;对外筹款后,于2019年动土,并在去年竣工。”

反应

 

北马

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被控 台资塑料厂认罪罚7.5万

(吉打9日讯)位于吉打双溪大年丽雅再也的一家台资塑料再循环工厂因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而被控,工厂代表今日认罪,法庭判处罚款7万5000令吉。

控状指出,该工厂在未获得环境局品质总监准证的情况下,于今年7月3日上午10时40分至下午2时30分期间非法生产塑料颗粒,触犯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第34A(6)条文,并可依据第34A(8)条文提起诉讼。

根据34A(8)条文,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如属惯犯,还可每日加罚1000令吉。

该厂的巫裔代表对控状认罪,并在法庭判决前求情,表示工厂现已转型为拉伸膜厂,恳请法庭从轻判决。

主控官姆尼末鲁斯要求法庭从严判决,法官阿兹曼阿都哈山最终判决工厂罚款7万5000令吉。

今年7月3日,天然资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突击检查工厂,发现约100公吨塑料颗粒被装在袋子中,而这些袋子标签上标注为“淡水鱼饲料”。

经吉打州环境局调查发现,确认该工厂并未持有环境部颁发的合法准证,因此提起诉讼。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