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上市公司“新新”向荣/麦传球

影响股价走势的原因有一百多种,无论它会导致股价上涨还是下跌。当然,每个原因都可能有十多种方法来检测它们。

同样的,市场专家开发了许多交易系统,试图提高其在股市中的获胜率。

但是,市场上没有确定包赢的交易方法,因此一种更实用的方法是开发一种可以持续产生利润的交易系统。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风险偏好和交易心理。所以,一定要开发适合自己条件和需求的高概率获利交易系统,并通过测试,了解其回报风险系数,掌握他的特性,和持续不断的执行下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系统将得到优化,以提供更高的获胜率和结果。

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策略,就是最著名和最成功的方法之一。

CAN SLIM有7特征

另一种方法是“CAN SLIM”投资策略,也是今天讨论的主题。

CAN SLIM是由奥尼尔(William J. O'Neil)创建的。他通过分析成功股票共有的7个特征,创建了CAN SLIM——一个综合了基本面和技术分析的股票选择系统。

CAN SLIM是可以用于识别表现强劲的成长型股票。

CAN SLIM是7个特征的首字母。

C= 当前季度的收入和销售额

A= 年收入增长

N= 新产品,新管理,新高。

S= 股票的供求

L= 股票是行业的领导者或落后者

I= 大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

M= 市场是处于上升趋势

以基本来讲, CAN SLIM交易策略主要观察和分析企业的盈利和经营能力、股本结构,以及买入的良机。

在这篇不太长的文章中,我将无法涵盖整个CAN SLIM选择,因为CAN SLIM是一个专注于7个方面的投资系统。本文将主要关注这七个方面之新”NEW”。

股价持续上涨主因,除了良好的财务业绩以及未来增长前景外,还需要一种催化剂来推动短期价格高涨或突破新高的。

这个新的New代表该公司的创新和新事物。这个新的因素,可以是新产品或服务、行业新趋势、公司结构、管理团队、经营策略、投资者、行业的变化或股价的新高竽。

这类新事物很可能会引起短期的购买兴趣,和推动市场的乐观情绪,进而导致股价上涨。

股价新高扮演双重角色,一个是我们刚才提到的新高,另一个是这个新高成为触发购买行动的买入信号。

当前的市场状况就像交通信号灯一样。一旦满足所有6个CAN SLIM标准,我们就根据技术分析等待正确的市场时机开始新的交易。

这种情况就像是交通信号灯开了绿灯,向我们发出信号,现在是购买股票的入市良机。

三个罕见因素

在许多新因素中,我想分享三个较不常见的因素:

1. 马来西亚投资者喜欢投资在公司中拥有杰出投资者或管理层的股票。最新的三个例子是:

●Creador的创始人兼总执行长布拉马瓦苏德万(Brahmal A / L Vasudevan)作为Mr. DIY(MRDIY,5296,主板消费股)的董事会成员,担任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成功机构(BJCORP,3395,主板工业股)任命国民投资机构(PNB)前总裁兼集团总执行长再里尔拉希德为新任总执行长。

●世界最大的橡胶手套生产商顶级手套(TOPGLOV,7113,主板保健股)的创始人兼执行董事长丹斯里林伟才博士,已成为马来西亚民办教育集团Minda全球(MINDA,5166,主板消费股)的少数股东,这是与顶级手套分开的私人投资。

这三位杰出人物在公司中的参与,立即成为推动股价上涨的催化剂,尽管事实上当他们加入时,并没有做任何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结果或价值的事情。

2. 股价上涨的别外一个很好的催化剂,是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活动,例如私募、配股、股票增发计划及发行可转换债券方式等。

这就像在人体系统中添加新的血液,因此,预计公司将来的表现会更好,尤其是如果他们是一直在赔钱的话(类似于身体一直在流血)。

筹资计划带动股价

因此,在宣布这种类型的资金筹集计划之后,许多上市公司的价格都上涨了。要么是由于近年来表现不佳而被低估了,要么是幕后的其他原因(经验丰富的交易员对“幕后”的原因都是了解的,如果有机会,再详细说明) 。

3. 上市目的地或运营国家。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我们的本土初创公司Grab,现在是东南亚最有价值的初创公司和独角兽(一家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私有创业公司)。

由于各种人为原因,包括可能糟糕的集资弊端,他们将运营基地转移到新加坡,受到了我们邻国的热烈欢迎。当然,这不是唯一的本土初创公司,由于许多糟糕的政策而被迫在其他国家经营和发展。

Grab在与布拉德格斯特纳(Brad Gerstner)公司合并之后,这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初创公司的市值,将达到396亿美元(约1623.3亿令吉)左右。这也是东南亚公司在美国进行的规模最大的股票发行。

尽管我为他们在国外的成功感到高兴,但同时也为我们的人民感到悲伤,因为我们无法将他们留在这里。

我个人不是很乐观的会预见很多政策上的改进,以保留有前途的公司和人才留在马来西亚。但是,这不会影响我们身为全球投资者的身分。

无论它们在本地还是在国外上市,我们始终可以投资于一家优秀的公司。

这就是在线交易或投资美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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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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