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人日反思,疫苗何去/胡逸山博士

动笔当天,是为人日,不管公家办事,还是个人处事,本应皆以人为本。但读来有至少一事,不得不点评一下,以至少从笔者的角度来看,来正一正视听。

就有关冠病病毒疫苗的注射一事。注射疫苗,无疑是尝试更为彻底地解决或至少大幅度压低病毒的肆虐,以便得以让更多的人得以免受病毒的感染,这才是以人为本。

在这一点上,坦白说许多国家与地区做得都比我们快得多了,而且还不只是那些疫苗的研制出产国,而是一些经济发展条件比我们还差的一些发展中国家。

坦白说,如果在本地尽快实施疫苗注射计划的主要瓶颈是疫苗在国际上供不应求,那么本地抢不到货,这也还是可以理解的,到底疫苗虽然是拿来救命的,但残酷的现实就是它无论如何也还是一项商品,而且可想而知在病毒肆虐全球的大环境下是一项非常抢手的商品。

另外,运输与保存疫苗的各种物流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安排,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如果疫苗注射计划没有更早开展的主要瓶颈是因为没有得到本地药品监管机构的批准,以致不能合法地推动的话,那么有关当局的确应该深刻检讨有关药物审批的官僚系统与程序。

譬如说在如当下疫情肆虐的大环境下,药监当局应该特事特办,尽量缩短至少针对一些疫苗的审批。譬如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向来以严谨审批药物可否推出市场著称。FDA的药物审批标准,其实也已实质上成为国际上的标准。

所以,经FDA审批而获准推出市场的疫苗,本地实在可以考虑不太需要经过太长的再次审批,就以FDA的标准与审批结果马首是瞻就是了。总不成本地的审批标准会比FDA更为严谨吧?

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试想,如果该些疫苗紧接着FDA的批准,在本地也就顺水推舟的批准了,那么本地说不定就得以像一些办事严谨程度向来令人称羡、而在疫苗一事上又极为神速的邻国般,在上个月就得以推出疫苗了,至少前线人员得以更早注射疫苗,而本地过去一个多月的疫情高涨,说不定幅度也不会那么大。

至于是不是有其他商业上或政治上,甚至是政治与商业交错的原因,导致疫苗注射要到本月底才得以开始推行,那就不好说,也不敢说了,我们只能猜测、遐想。

讯息混淆

到底现在是有紧急状态的,搞不好老实不客气地找个莫须有的罪名把你弄进去监牢坐一坐,其实也不太难,到底权力完全集中而完全没有监督或制衡,那到时那就“唔方唔”中病毒了!

还有,现在终于要推出疫苗注射计划了。但是有关当局所发出的讯息也还是极为混淆的。一方面又说前线人员以及年长、残弱人士优先注射,其他人排后,至少要到明年才能注射大部分人。但另一方面又说拒绝注射者可能会不准入餐厅、商场等。

那可好了,如果我们想要注射疫苗,但又马上排不到期注射,那么一直到明年就不用出街光顾餐厅商场了吗。是有一部什么疫苗注射指南云云,但坦白说又有谁会认真去阅读?

所以,政客说话前实在要三思。至于我们普罗大众,只好自己来以人为本,自己设法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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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控诉冠病疫苗致死和并发症 8人向政府及WHO索赔6千万

(吉隆坡27日讯)8名人士指控冠病疫苗接种导致死亡及严重健康并发症,因此向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6000万令吉。

这8人是通过莫哈末再努丁律师楼入禀起诉,并将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与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现任与时任卫生部长、现任与时任内政部长、大马辉瑞及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5造列为答辩人。

起诉人也指世卫与其总干事谭德塞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冠病大流行,是欺诈性且不科学的,并随后批准并建议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全球成员国实施行动管控令(MCO)。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起诉人称:“他们对冠病疫情提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建议,冠病实际上是一种在实验室制造的人造生物武器,故意模仿季节性流感,并随后建议仅使用有毒实验疫苗来应对虚假大流行。”

诉方还指控,被告均极其疏忽,没有对冠病的有效性和有毒实验疫苗的安全性进行临床研究或适当检查。

“慕尤丁不仅在没有适当调查和检查的情况下接受虚假疫情,还实施了行动管控令。”

他们声称答辩方利用不公平影响、欺诈、不实陈述、隐瞒事实和缺乏充分披露,来确保公众同意他们所说的有毒实验疫苗,这些策略导致包括诉方在内的马来西亚人,在没有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同意书。

诉方寻求法庭宣判冠病是假的,是一种人造生物武器流行病,类似于季节性流感。

他们也寻求法庭声明,迫使我国退出世卫组织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并寻求一般、特殊和惩戒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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