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目标:摒弃不会理财的想法/萧伊妗
身为财务规划师,我最常听见顾客与我说:
一、早知道信用卡的利息这么高,我就不会傻傻地欠债;二、早知道怎么理财,我现在就可以退休了;三、我不会理财。
当发现自己的财务状况不怎么理想时,人们才会为自己的错误开始找理由。于是年复一年,在年末时,又发现投资储蓄目标不达标,可以省税的项目忘了规划,永远等到最后一分钟才匆匆忙忙地做出一些财务决定。
是每个人都这样吗?也不是的。
当我在教育孩子时总是遇到各种挑战,育儿专家提供的种种方案并不能简单粗暴地对症下药,因为每个小孩的个性不同,我们的处境都不一样。适合其他小孩的教育方针未必全适用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这也是我在我的书《小富翁大赢家》提到,教育孩子还是有赖父母的智慧。专家的建议只能视为一个指南,未必能照单全收。
以我的小孩为例子,我有一个是对于物质需求很高,有钱就倾向花费的男孩。你问他知道储蓄的重要性吗?他该懂的道理都懂,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另一个6岁的小朋友,却是对待自己的储蓄如宝。甚至是看到心爱的东西,都不舍得出钱的地步。为什么生长在同一个环境,同样爸妈教育下的孩子们却对钱与事物有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们总喜欢归纳为他们性格和与生俱来的天性。直到最近,我阅读了蔡康永的最新一本情商书《你愿意,人生就会值得》,其中一个单元让我有了不同的想法。

改变个性
很多人都会坚持“个性不会改变”,就如说一句“我天生不会理财,活该被骗一样”。但是,我们都知道当处境改变时,个性就会跟着改变。
就比如本来是嘴笨的人,为了生活和赚钱选择了销售工作,最后也会被历练成说话高手。他们上台演讲也总会强调他们之前是如何内向的人,但是环境的改变,他们可以慢慢成为了社交达人。
电影《寄生上流》主角的名句:“因为有钱,所以善良”得到广大共鸣。因为很多人都知道,当有钱了,处境改变,状况改变,人就会变。
蔡康永说所有把“我天性如此”抬出来当理由的,是因为不想改变而已。是“不想改变”,不是“不能改变”。
他引用了心理学家哈迪的建议:你真正该做的,是根据你的目标,去调整你的性格,而不是根据你以为的性格,去调整你的目标。
从教训中学习
以我那位不会珍惜钱的孩子为例,最近他遗失了钱包,里面有50令吉。对于一位8岁的孩子来说,不见50令吉可以让他心痛很久,也哭了好几次。
虽然可怜,但是这个教训却教会他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钱财,和如何让自己再次存到50令吉。于是,在我们的鼓励下,他不再把钱到处乱放,也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欲望,并定下储蓄目标。
这件事件是我在阅读这本书前发生的,所以当我阅读到 “性格会改变”这个单元时,直接感到共鸣。坚持“性格不能改变”绝对会绑住我们的手脚,但是当自己意识到自己能因为目标而调整性格时,我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
趁着新年初始,在这里提供一个简单的财务列表看看自己财务状况健康吗?

改变由自己决定
新的一年,如果你还是认为自己的财务一塌糊涂或者可以做得更好时。千万不要拿“天生不会理财“做借口了!
你想要过什么样得生活,唯有你可以做出决定与改变。在此,祝福各位新年快乐!
破产危机与制度改革/南洋社论
马来西亚报穷局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自主申请破产案例较2022年暴增200%,这一数据不仅折射出个体家庭的财务危机,更揭示了经济结构转型中的深层矛盾。
根据报穷局总监峇克里的说明,自主申请破产程序存在明显的制度宽松性:无最低债务门槛,仅需填写表格并支付定金,即可启动程序,且法庭一旦批准便不可撤销。
这种低门槛设计本意是为真正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救济渠道,但现实中却异化为“债务逃避策略”。
例如,月还款额从2000令吉骤降至200令吉的巨大落差,使破产成为成本最低的债务重组方案,进而诱发道德风险——部分债务人可能故意放弃偿债努力,甚至通过资产转移提前规避责任。
动摇金融市场信任基础
更严峻的是,这种制度漏洞正在动摇金融市场的信任基础。
银行与金融机构为控制坏账风险,可能全面提高信贷门槛或缩减消费贷款规模。
数据显示,马来西亚家庭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长期维持在80%以上,若信贷收缩传导至消费市场,将直接冲击内需经济,形成“债务危机—信贷紧缩—经济放缓”的恶性循环。
破产案例激增并非孤立现象,而是多重社会矛盾交织的结果。
首先,疫情后经济复苏不均衡导致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停滞。
马来西亚统计局2023年报告显示,低收入群体(B40)实际收入较疫情前下降12%,而通货膨胀率长期维持在3至4%区间。
收入与物价的剪刀差迫使民众依赖信贷维持生活,最终陷入债务泥潭。
过度借贷缺乏财务规划
其次,金融产品创新与消费者保护机制脱节。近年来,“先买后付”(BNPL)、小额现金贷等金融科技产品迅速普及,但其宣传往往弱化风险提示。许多消费者在缺乏财务规划能力的情况下过度借贷,最终因复利累积触发债务危机。
针对当前危机,政府需采取系统性治理方案:
(一)破产法制的精细化改革。政府可参考新加坡《个人破产法》经验,建立阶梯式债务处理机制。应对自主申请破产设置合理门槛:引入“实质偿债能力评估”,由独立第三方机构核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收入稳定性及债务成因;设定最低债务标准(如5万令吉),避免小额债务滥用程序。
(二)对主动破产者实施分级信用惩戒。例如,5年内限制高消费、禁止担任企业董事等,避免破产制度被滥用。
(三)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修订《消费者信贷法》,将“先买后付”等新型信贷纳入监管框架;强制金融机构采用“动态偿债比率”算法,根据借款人收入变化自动调整还款额度;建立全国性财务教育平台,针对青年群体展开信用管理课程。
我们认为,330宗自主破产案例背后,是330户家庭的生存挣扎,更是社会经济韧性的压力测试。
制度的宽松本应为弱者提供安全网,却因设计缺陷沦为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
当前改革不仅需要修补法律漏洞,更需建立“预防—纾困—重建”的全周期治理框架。
这场债务困局的破解之道,终究在于让每个公民在经济发展中既能共享机遇,亦能抵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