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网红要谨言慎行/万年船

证券监督委员会近日更新投资建议提供指南,规定所有分享金融见解或建议,向粉丝推广投资市场产品的网红,须获得该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才能收取佣金或其他回酬。

该委员会进一步说明,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令下,无执照从事此类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惩罚。任何被判有罪的人士可能被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卖金融产品须执照

所以呀,网红们,金融产品须要专业知识和执业执照的认可,不是普通的直播带货,如果不慎重其事,一个不小心,所面对的处罚足以让您悔不当初,后悔一生。

一向以来,从事销售金融产品如信托基金、保险还是股票交易的代理或经纪都受到金融法令的严格管制,不但必须通过所规定的考试,每年还必须参与一定时间的课程来充实自己的学问,不然执照将被吊销。

网红这个新兴的行业,所赚取的有带货佣金和网页流量,如果追随者多了,受到一些推销金融公司的垂青,邀他们一起共同推广产品,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行有行规,担任产品或公司的代言人,和销售产品是两回事。金融产品方面,不是您出名,一呼百应之下,就自以为可以好像卖鱼卖花那样卖。

卖鱼卖花不用专业认证,您可以自诩为个中高手,让听您的“愿者上钓”。

可是,推销金融产品就不一样了,那牵涉的客户的理财,如果建议错误,让客户蒙受亏损,相关金融自律协会或执法当局可以采取制裁或处罚行动。没有相关考试认证或行业执照,就已经是一项违法行为。

既然证监委员会开了声,奉劝网红一句,不管是有意或无意,还是对金融产品敬而远之。因为,在金融行业上的建议或分享,必须要符合身份,不然的话,被证监会盯上,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而且,无牌却提供投资建议,甚至抽取佣金,万一客户投诉的话,可能被套上一个诈骗的罪名。

取缔“投资专家”

万年船年前不是曾经说过,美国的“股市投资专家”,在招商的广告上,措辞特别小心,不然分分钟钟会遭到不满的客户起诉,或者执法单位的取缔。

在这里,我们看到投资专家的广告满天飞,在社交媒体如面子书等层出不穷,有些居然公开非法挪用一些投资名人的肖像,让当事人不厌其烦。因此,证监会此时提出警告,若不听话,就开始取缔行动,正是时候。

不然,专业建议和专业诈骗,模糊到分不清界线了。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

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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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证监会:新投资骗局 用假项目备忘录筹资

(吉隆坡6日讯)马来西亚证劵监督委员会提醒民众对使用虚假项目备忘录(IM) 的新投资骗局提高警惕。

证监会说,新投资骗局伎俩称说有关项目备忘录已提交或已得到证监会的批准。

证监会昨天发文告说,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CMSA),发行项目备忘录来筹集资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必须在向潜在投资者发行后 7 天内向证监会提交。

“然而,提交项目备忘录不被视为获得证监会的确认。

“此事件,证监会发现有关公司让投资者以为公司已发布了一份据称已提交给证监会的项目备忘录,从而误导了投资者,及相信其投资计划。

“证监会确认有关公司并没有提交任何项目备忘录,并怀疑这是投资骗局的一部分。“

证监会已立即采取行动,包括报案和将有关公司列入投资者警惕名单https://www.sc.com.my/investor-alert-list

证监会严正看待此事件,因为有关行动将造成民众相信证监会指出和批准相关投资项目。

证监会促公众核实使用证监会或其任何官员的任何献意项目,并向证监会报告此情况以及任何可疑活动或投资信息,因这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风险,并协助他们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民众可登入http://www.sc.com.my/investment-checker 查询警惕名单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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