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你的理财行为?/莊国辉
外面,雷电交加,暴雨倾盆。教室窗外的闪电划破夜空,紧随其后的雷鸣仿佛穿透了每一个人的内心,震动得让人无法忽视。
大学讲堂内,冷气不断吹拂,似乎并未能带走一丝炎热,反而让空气中的沉闷与焦躁愈加浓重。讲师站在讲台上,手指轻触麦克风,语气沉稳却又充满了某种紧迫感:“人工智能(AI)和量子计算是否能准确预测市场走势?”
他抛出了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瞬间把全班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屏幕上。
股市数据不断地在大屏幕上闪烁变化,那些飘忽不定的红绿数字提醒着每个人,市场是如此充满不确定性和波动。讲师继续说道:“虽然AI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帮助我们识别趋势,但它依然受限于历史数据,无法预见突发的全球性事件,比如疫情、政治动荡等。”
他顿了顿,目光环视全场,略带深意地说:“因此,AI所提供的,也只是趋势预测,而非绝对的答案。”
正当学生们沉浸在对这些高科技工具的深思熟虑时,讲师忽然改变了话题的方向:“但是,这些预测和工具,真的能完全代替我们自己的判断吗?这些决策,究竟是谁在做出?是科技,还是我们自己?”
教室内瞬间安静下来,学生们的目光紧紧锁定着讲师。就在此时,一位学生不禁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我们依赖这些技术来指导理财,岂不是意味着,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控自己的决策权?”
话音未落,周围的同学也纷纷点头,似乎都在等待讲师的回答。
讲师深吸了一口气,抬头望向窗外那片闪电交错的天际,眼神中透着一丝深沉的思索。片刻后,他低沉的声音回荡在教室中:“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关键问题:自由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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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中的自由意识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常常会提出一个核心问题:“被告是否具备自由意识,是否在做出行为时拥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这一问题往往决定了一个人是否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们常听到这样的法律案件: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声称自己并未完全意识到闯红灯的严重性,试图以“无意识行为”为辩护理由,来逃避责任。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无意识犯罪”。换句话说,行为人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在主观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无法被判定为犯罪。
然而,法院并不会轻易接受这种辩护。无论被告是否有意识,最终的审判仍然会考量他是否在理智和清醒的状态下做出该行为。
如果他完全不具备自由意识(即无法意识到行为后果),他可能不会被定罪;但如果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有风险,且有明确的后果,却选择无视这些,最终仍然要承担责任。
这一法律原则揭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自由意识决定了我们是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缺乏自由意识,意味着我们无法真正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后果,进而无法承担其应有的责任。
反之,拥有自由意识的人则能主动掌控自己的决策,无论是面对法律的审判,还是面临理财的选择。
需对每一个选择负责
得四分曾经是一个对科技充满信任的人。几个月前,他满怀信心地听从朋友的建议,投资一款当时非常火热的智能财务应用。那时,他相信,依靠这款应用,他能迅速摆脱财务困境,实现财富自由。
得四分没有对自己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也没有进行理性的风险分析,单纯地认为科技能为他带来意外之财。然而,几个月后的账单上,显示着惨重的亏损,投资梦想瞬间破灭。
得四分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他回想起当初的决定,突然意识到自己完全被“科技致富”的幻觉蒙蔽了。他没有任何财务规划,只是盲目地跟随市场潮流,抱着侥幸心理投资。在这一过程中,他忽视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自由意识。
就像法律中提到的“无意识行为”,得四分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实际上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他没有真正理解这款智能应用背后的风险,只是盲目依赖技术提供的“捷径”。
这种缺乏对后果的充分意识,导致了他在理财决策上的失败。
反思这段经历后,得四分意识到,自己就像那些试图以“无意识行为”作为辩护的被告一样,未能在理性和清醒的状态下做出决策。
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是法律案件还是理财决策,缺乏自由意识的行为都会让我们承担不必要的后果。真正的理财决策,需要对自己的每一个选择负责,了解每一个行动背后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理性决策与责任的界限
从得四分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缺乏自由意识如何在理财决策中造成灾难。在法律中,自由意识决定了我们是否对行为负责;同样,在理财中,自由意识也决定了我们是否能承担起财务决策的责任。
得四分的失败,正是因为他在决策时缺乏对风险的充分意识,并且没有主动掌控自己的财务命运。
无论是在法律的审判中,还是在个人理财的实践中,拥有自由意识的人才能真正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后果,避免做出非理性的决策。而缺乏自由意识的人,就像得四分一样,可能会在无知中走入陷阱,最终为自己的失误付出代价。
因此,理财决策不应仅仅依赖科技的辅助工具,更要在理性和自由意识的指导下进行。
得四分通过这次失败,学会了更加理性地审视自己的财务状况,不再盲目追逐短期回报,而是开始制定长期的、可持续的理财计划,力求通过理性决策来实现财务自由。
总结:财富背后是自由意识的觉醒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工具,但它不能取代理性和情感管理对个人理财的重要性。虽然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市场趋势、优化投资决策,但它们依然无法消除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冲动和认知偏差。
正如著名自由意识学者丹尼尔·丹内特(Daniel Dennett)所言:“自由意识不仅是理解我们行为的能力,更是我们能够根据这一理解做出理性决策的基础。”
这意味着,即使有了科技的支持,我们依然需要在投资和消费决策中保持清晰的理性,避免盲目跟风和冲动决策。
法律领域也有类似的观点。著名法学家哈特曾说:“法律的根本在于人类行为的自由意识。只有在能够做出理性选择的情况下,个体才能对其行为承担责任。”
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理财决策。如果我们缺乏自由意识,便无法对自己的财务选择承担责任。
得四分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一个生动的例证——当他盲目依赖科技工具而忽视自身的理性判断时,他未能充分意识到其中潜在的风险和后果,最终陷入财务困境。
得四分的失败,正是缺乏对风险的准确评估和情感的有效管理。他的故事提醒我们,理财不仅仅是一个数字游戏,它更是一场情感与理性、意识与潜意识的博弈。
成功的理财决策,往往不是依赖一时的趋势或工具,而是依赖理性思考与情感调节的结合。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欧文·法尔金(Irving Falk)所说:“判断不仅是法律的职责,也是人生的重要责任。”
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理财决策中,最终的责任都在于我们如何做出选择。
破产危机与制度改革/南洋社论
马来西亚报穷局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自主申请破产案例较2022年暴增200%,这一数据不仅折射出个体家庭的财务危机,更揭示了经济结构转型中的深层矛盾。
根据报穷局总监峇克里的说明,自主申请破产程序存在明显的制度宽松性:无最低债务门槛,仅需填写表格并支付定金,即可启动程序,且法庭一旦批准便不可撤销。
这种低门槛设计本意是为真正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救济渠道,但现实中却异化为“债务逃避策略”。
例如,月还款额从2000令吉骤降至200令吉的巨大落差,使破产成为成本最低的债务重组方案,进而诱发道德风险——部分债务人可能故意放弃偿债努力,甚至通过资产转移提前规避责任。
动摇金融市场信任基础
更严峻的是,这种制度漏洞正在动摇金融市场的信任基础。
银行与金融机构为控制坏账风险,可能全面提高信贷门槛或缩减消费贷款规模。
数据显示,马来西亚家庭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长期维持在80%以上,若信贷收缩传导至消费市场,将直接冲击内需经济,形成“债务危机—信贷紧缩—经济放缓”的恶性循环。
破产案例激增并非孤立现象,而是多重社会矛盾交织的结果。
首先,疫情后经济复苏不均衡导致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停滞。
马来西亚统计局2023年报告显示,低收入群体(B40)实际收入较疫情前下降12%,而通货膨胀率长期维持在3至4%区间。
收入与物价的剪刀差迫使民众依赖信贷维持生活,最终陷入债务泥潭。
过度借贷缺乏财务规划
其次,金融产品创新与消费者保护机制脱节。近年来,“先买后付”(BNPL)、小额现金贷等金融科技产品迅速普及,但其宣传往往弱化风险提示。许多消费者在缺乏财务规划能力的情况下过度借贷,最终因复利累积触发债务危机。
针对当前危机,政府需采取系统性治理方案:
(一)破产法制的精细化改革。政府可参考新加坡《个人破产法》经验,建立阶梯式债务处理机制。应对自主申请破产设置合理门槛:引入“实质偿债能力评估”,由独立第三方机构核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收入稳定性及债务成因;设定最低债务标准(如5万令吉),避免小额债务滥用程序。
(二)对主动破产者实施分级信用惩戒。例如,5年内限制高消费、禁止担任企业董事等,避免破产制度被滥用。
(三)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修订《消费者信贷法》,将“先买后付”等新型信贷纳入监管框架;强制金融机构采用“动态偿债比率”算法,根据借款人收入变化自动调整还款额度;建立全国性财务教育平台,针对青年群体展开信用管理课程。
我们认为,330宗自主破产案例背后,是330户家庭的生存挣扎,更是社会经济韧性的压力测试。
制度的宽松本应为弱者提供安全网,却因设计缺陷沦为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
当前改革不仅需要修补法律漏洞,更需建立“预防—纾困—重建”的全周期治理框架。
这场债务困局的破解之道,终究在于让每个公民在经济发展中既能共享机遇,亦能抵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