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韭哥
报税季讲点税事。
当我看见我的户头多了31.70的时候,我起初不以为意,以为是哪间公司的一点股息。然后我就收到了税收局的电邮。
好怕,点开电邮,看到上面的三角形标志手都抖。真的,我们怕税收局。虽然资料齐全,还有会计师坐镇,但查起来还是会心烦不已。
扯远了,我点开了电邮,里面竟然写着,2014年的退税:RM 31.70。
哪里来的31块7呢?想起来了,那年刚进老黄报,人生第一次收到花红,牛车轮那么大,税都被扣了31块7,开工红包都可以包3封了!

不久,就到了人生第一次报税,这里要谢谢当年主任蔡送玉。送玉谨慎,她教我们有每月扣税,就报税,报好报满,账单收好来。
账单每年存档
所以我的账单都是一年年地存档,现在都摆了一排,来查是没在怕的,只是很烦。
那年报了税后,这31块7迟迟没有回水,要打电话去催吗?
蔡送玉:你要为了这30块,惹到税收局每年查你一次是吗?
哇,好可怕啊。于是接下来的10年,我都照样报税,税局照样退税,就是那31.70还是卡在2014那,我看到也只能耸肩,为了31块去催你咩?
最后,竟然退税了。但事情还没结束,不久我账上又多了5块15仙,还有一封税收局电邮:这是2929天来,所拖延的补偿,还附上相当复杂的公式。
吓死,他们自己欠我钱都算的这么较真,换做是我欠他们钱,我家的草地都算成老黄的头顶啦!
税收局:出国前须先这么做.....

(吉隆坡28日讯)计划在开斋节期间出国度假的纳税人,受促在出行前检查本身是否有欠税,或是已被限制出境。
内陆税收局提醒纳税人在出国前先这么做,否则恐因欠税或被限出境而“卡”在关口,出不了国。
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说,如果任何个人或其公司尚未缴清欠税,该局有权禁止他们离开大马。
此举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和第75A条文,以及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第22条文实施。
文告说:“出境限制是在发出多次提醒和通知后,纳税人(个人或公司)仍未缴清欠税,税收局所采取的最后手段。”
它指出,计划出国的纳税人可先通过MyTax网站,检查本身是否有欠税。
此外,纳税人也可通过大马移民局官网,查询出境限制状态。
文告说:“若纳税人因欠税而受到出境限制,他们需全额缴清欠款,或联系管理其税务档案的税收局办公室。
“此举旨在协商分期付款安排,以便他们能继续出国行程。”
它指出,纳税人可通过MyTax网站的电子出境限制(e-Sekatan Perjalanan)服务,在线上申请解除出境限制,惟需符合4项条件。
这4项条件包括:
(一)申请者须是大马公民;
(二)已全额缴清欠款;
(三)出境限制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实施;
(四)不涉及向公司董事采取的旅行限制。
此外,纳税人亦可通过现有管道申请解除出境限制,也就是拨打03-8911 1000联系税收局联络中心,或在办公时间亲临邻近的税收局办公室。
有关电子出境限制的更多详情,可通过税收局官网,参阅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