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针对式暂缓还贷延长/廖为瀚

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先前正式宣布了政府的计划,以应对即将在9月30日到期的6个月展缓还贷措施。

虽有一些组织呼吁延长自动展缓还贷期,惟政府已经决定,专注于“针对式援助”。

尽管政府在宣布时已经回答了许多问题,但还是有一些问题待解决。

我们来谈谈这项即将到来的展缓还贷延期及针对式的援助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1.你的信用分数不会受影响

根据国家银行,银行延长展缓还贷期,以及所推出的针对式援助,如同目前的自动式展缓还贷期般,不会影响贷款者的信用分数。

国行已在文告中说:“考虑到这特殊的情况,在这段期间为贷款者提供的灵活性,不会出现在贷款者的中央信用资讯系统记录(CCRIS)中。”

不明白CCRIS?这是一个会收集贷款者所有信用信息的系统,并提供给金融机构,以便他们评估潜在贷款者的信用历史。

如果你错过还贷期或违约,通常都会在你的CCRIS报告留下记录,进而影响你的信用,银行会以此考虑你的贷款或信用卡申请。

既然延长展缓还贷或接受针对式的援助,不会反映在CCRIS报告和你的信用分数,那需要这类援助的贷款者就不必担心了。

据我们了解,这只是一个根据当前市况而推出的举措,主要是为了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对我国经济和国人带来的冲击,并非永久。

2.延长暂缓还贷期会计入利息吗?

在首个展缓还贷期中,其一让人困惑的问题是,到底在那6个月中会否产生利息?最后的结果是,在那期间只有房屋贷款会计息,且不会复利。

不过,针对这一次的延长展缓还贷期举措,不管是在首相的演说,抑或是国行的文告,都没有提及要如何处理利息这一部分。

同样的问题又来了:在这延长期间,所有贷款会否产生利息?

根据来自银行界的消息,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业界看似倾向于在这延长展缓还贷期间,不会有“免费午餐”。

其中主要原因是,原本的自动展缓还贷举措,已经加重了银行领域的负担。首相在演说时提到,共有93%的人选择自动展缓还贷,很明显那些不需要这援助的人也选择了延后还款。

消息人士告诉我们,若能施加应计利息,或能起到威慑的作用。

政府也发现到,自动展缓还贷会带来严重的溢出影响。

财长东姑扎夫鲁近期在国会上就透露,正在进行中的展缓还贷举措,预计会带来64亿令吉的损失,意味着银行发出新贷款的能力也减少了。

因此,想要选择延长展缓还贷,做好应计利息的准备吧!若你的财务状况许可,应该要从10月开始恢复每月供款,减少长期的应计利息,而且这个措施本意是为了真的有需要的人士而提供。

3.租购融资和个人/房屋贷款不一样方式

在首相的演说和国行的文告中,都特别提到租购融资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与房屋贷款的处理方式不一样。

也就是说,汽车贷款不能再展缓还贷,贷款人只能调整供款期。

目前还未能得知太多的细节,我们只知道调整供款期是符合1967年租购融资法令。这可能是以重组和重新安排(R&R)的形式进行,意味着贷款人若调整车贷的供期,会因为贷款期延长而产生额外的利息。

比如说,银行允许贷款人延长偿还贷款的期限,以降低每月供款额。

无论如何,就像其他措施一样,这种重新安排的银行援助方案,只是提供给有需要的贷款人。

4.这是一个“选择加入”的计划

目前的6个月展缓还贷举措,是自动的,不管是在哪家金融贷款,你都不需要特别申请就能自动延长还贷。

反而,如果你不想要展缓,你当时必须要特别通知银行,或就照平常按期偿还。

不过,来到10月开始的针对式展缓还贷期,你需要自己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你在多家银行贷款,可以寻求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的帮助。

其实,从政府不断释放的讯息来看,政府不愿再推自动展缓还贷是有迹可循。

财长都曾说过,由于我国经济已经自5月开始重启,政府更倾向于针对式的举措。

5.紧密关注更多资讯

国行已经和银行们沟通,为贷款者推出更简单的申请和文件提交程序,所以希望整个过程对有需要的贷款者来说不会太麻烦。

从8月7日开始,已经开放申请针对式展缓还贷和额外援助,相信已有很多细节已经公开。

虽然目前还未公布申请截止日,但银行还是鼓励有需要的人尽快安排,避免等到最后一刻才行动。确实,所有贷款者都应该趁此机会好好地评估整体财务状况,来决定从10月开始是否真的需要额外地援助。

如国行所点出,有能力的贷款者应该要恢复供款,以免增加整体债务和借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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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国行无政治名人记录 林慧英:各机构自行管理

(吉隆坡9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提醒,国家银行并不保存“政治公众人物”(PEP)的客户记录,这些信息都是由各相关机构自行记录和管理。

因此,识别个人是否政治公众人物,需通过报告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CDD)和客户风险评估(CRP)流程鉴定。

增强客户尽职调查

她强调,一旦确认客户为政治公众人物,相关机构将采取附加措施,即增强客户尽职调查(ECDD)。

林慧英今日在国会回应上议员巫统吉兰丹州联委会副主席丹斯里莫哈末法米要求,阐明如何界定政治公众人物与审查流程时,这么说。

她解释,政治公众人物是指现任或曾担任政府主要公共职务的个人,例如部长、议员、政治人物、政府机构负责人、官联公司领导人或国际组织的高级职员。此定义还扩展至这些人的直系亲属和密切关联人。

“此为国际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FATF)发布的国际标准,无论在国内或国际,所有报告机构,包括银行都须遵守。”

高风险客户需增强调查

林慧英指出,所有报告机构包括国内外银行,必须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之下遵守该标准。

她说,执行增强客户尽职调查的需求并非仅限于政治公众人物,同时也涵括所有被鉴定为高风险的客户。

“执行执行增强客户尽职调查旨在获取相关客户的全面信息和了解,从而保护国家金融领域免遭金融犯罪活动滥用的风险。”

林慧英说,若我国没遵守该标准,国家也将面对国际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予以不理想评级的风险。

“具体而言,这将导致在技术层面不符合国际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标准,该标准规定对具有政治公众人物身分的客户实施特定举措。”

另外,对于政治公众人物、中央信贷资讯系统(CCRIS)和CTOS数据系统的法律规定及使用条件,她回应说,中央信贷资讯系统是由国行管理,主要用于收集并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报告中包括借款人的基本身分信息和信用记录,但不提供信用评分。”

至于CTOS数据系统,是2010年信用报告机构法令监管的私人信用报告机构,可以访问CCRIS数据,用于支持金融机构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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