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帽子戏法

【若智大愚】周若鹏

三发飞镖都中红心,叫“帽子戏法”(hat trick)。我后来才知道这个词原来不是飞镖运动的专用术语,体育界本来就在使用,只要连续3次达到目标,比如说一位足球员连续射入3球,也叫帽子戏法。

我向来对体育活动毫不关心,难怪不知。据维基说,这说法起源于英国板球运动,1858年某场比赛中一位选手连续淘汰3位对手以后,获赠帽子为奖励。

这天整理旧照片时,我再次看到自己拍下的这张照片,3支飞镖插在镖靶正中心。照片是私藏的,并不曾把它“分享”到面簿。如果真让别人看到了,他们会怎么想?

大家的第一个念头或许是:镖手功力还不错,所以发图炫耀。这是一般人的联想,真相未必是这样。

不是功力是几率

该问的是:镖手发了多少镖、尝试了多少次,才能做到三镖中的?再平庸的人,只要掌握基础,然后不停的练习掷飞镖,迟早会做到。这不是功力问题,只是几率问题罢了。

这位平庸的镖手偶然做到帽子戏法,欣喜若狂,所以拍照留念,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做到。如果你看过专业镖手比赛,便知帽子戏法是小菜一碟,稀松平常,没谁会特意拍照留念的。

够拼就能达目标

关于人生和成功,道理好像也一样。比如说我的目标是拥有100万资产,就算我是平庸之辈,只要够拼,迟早能达到目标。然而这样的目标在大企业家或投资理财高手眼中,就不值一提了,因为他们随手便可变出百万。

那么,就算我达标了,应该就此满足吗?还是继续追求高手的境界?

那得看还有没有下一场比赛。如果三镖中的以后比赛小胜,我便选择金盆洗手退出飞镖运动,那么大可满足于此。然而,人生不像飞镖游戏,一场接一场的考验不容我选择,都是不能不参加的比赛。

我能做的,只有继续拼下去,追求下一回合的帽子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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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奖项的暗箱操作/周若鹏

【若智大愚】周若鹏

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曾收到中国某家公司来信,说我获选为海外杰出华人。二十几岁,杰出个屁,但虚荣心作祟还是去看了一下内容,里头堆砌华丽的赞词,其实对我一无所知,总之只要我愿意付出若干费用,就把我收录于“名人榜”,给我个奖状什么的。

简单讲,这是卖奖,这些年来我收过美国的“邀请函”,收过英国的,本地的也有;有些要给我个人“荣誉”,有些给我公司,我简直就是世界级的杰出青年。如果我花这个钱,买到的是吹牛的权力,反正平常也没几个人会去考究颁发奖项的机构是什么来头,这些奖项和政客的那些野鸡大学假文凭差不多。

提升形象增加业绩

这些操作并不犯法,在商言商它并非全无价值。本地一些你常见的品牌奖项,乍看以为是有公信力的单位,通过公正的审核程序遴选出来的杰出产品,其实都未必。参加者要付费,这付费多寡能影响结果;如果公司实在太烂,甚至能另辟类别让它得奖。主办方赚钱,商家买得“荣誉”提升形象,间接增加业绩,各取所需罢了。

除上述的商业操作以外,娱乐业和艺术方面的奖项也未必全是据个人成就决定的,或有政治和其他考量。比如说主办单位要扩张影响力,特设奖项颁发给外国得奖者,本来是地区性的奖项,突然就变得很国际,奖项的地位提升了,所有得奖者都更威风;又比如国家要通过软实力影响他国人民,拉拢两国关系,便可能特别安排某些次要奖项颁给该国参赛者。以艺术为名太好办了,因为审美十分主观,没有绝对,很难挑战评审的决定。

这些背后的操作外人是不会知道的,总之,不要盲目相信奖项,那只是个参考,应该自己客观地判断产品或作品的品质。当然,这篇文章也可能是一个太久没得奖的作者在酸言酸语;这,也得交你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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