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律

收到缺席裁决可否申请搁置?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最近我收到了前公司合伙人通过律师给予我的一份来自马来亚高庭的缺席裁决(Judgment in Default)。根据这份缺席裁决,我必须缴付他大约100万令吉的赔偿。对于这一份裁决,事先我是完全没有收到来自他向我提出诉讼,或相关任何通知等,所以我也向他的律师要求了相关的文件,这就包括了他有事先通知我的证据。从他的文件看来,他是有通过AR Registered Post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把诉讼书交给我,但是却没有出示我已签收的证据。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这一份缺席裁决搁置(Set Aside)吗?

答:其实,有关你提出的状况,在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是很常见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被告或被提出诉讼的那一方是什么法律个体(合伙生意、个人、私人有限公司,还是合法社团)?这是因为不同的法律个体有不同的传交和通知方式。

既然你的前合伙人向你个人提出诉讼,那么在法律上有着两种不同的方式来通知你——身为诉讼人的他已经对你提出诉讼。那就是把诉讼书亲自递交予你,或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给你。

如果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将诉讼书递交给你的话,其实单是展示邮寄的证据是不足够的。这是因为邮寄的证据不能完全证明身为被告人的你已经收到了该诉讼书。

这个法律定律也是最近被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的Goh Teng Whoo & Anor v Ample Objectives Sdn Bhd(2021)这个案件肯定了。在这个案件上,联邦法院允许被告人的上诉,并且把缺席裁决搁置,原因是因为诉讼人只展示出邮寄证据,而没有被告人签收的证明。

所以,既然现在你已经收到了裁决,那么你应该赶快向法院申请把该裁决搁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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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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