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律

破产者能否当债务担保人?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 :你好,我的公司是一家原料贸易公司。一般上来说,我们都有提供30天至60天的信贷条款(CREDIT TERMS)给予顾客。被客户拖欠债务是很普遍的问题,但是一般上客户都会在拖欠一段时间后全数缴付。最近我们却遇到了一位较为棘手的客户,它是一家有限公司。每一次我们向他的董事追讨付款时,对方都会利用种种理由延迟付款。现在拖欠的债务几乎3年了。

最近在会议上与该公司的董事提及,他们愿意分期付款并且由这位董事签署一份担保合同承担这些费用。但是当我们调查将签署担保合同的董事背景时,发现他竟是一位破产人士。为此,我们再与客户理论,他们告知说没有问题,真的吗?

答:对企业而言,被客户拖欠债务是常见问题,尤其有从事信贷条款的公司。我觉得你的公司应该实行一项客户账户监测系统,以便看管被拖欠的债务。如果客户拖欠债务超过期限,就要采取一些比如说寄出追讨信件或提醒信件的行动。如果在你出示了追讨信件之后客户仍无动于衷,就应马上采取法律行动提告客户。

签署和解协议

很多时候客户都会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期限,那么你们可以考虑与客户签署一份和解协议(SETTLEMENT PROPOSAL)之类的合同,清楚列下相关付款条款(PAYMENT TERMS),如果客户要求更长时间来缴付拖欠债务,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公司的董事签署一份董事个人担保(PERSONAL GUARANTEE FROM DIRECTOR)来担保公司所拖欠的债务。

破产人士签署无效

根据你以上说的,我觉的你的客户是在欺骗你,因为破产人士签署的个人担保合同是无效并且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基于这件事,我会建议你去警察局备案以保护你的权益。

所以你必须再次和客户谈判并且要求一份明确的付款期限和条款,也要求他公司的董事签署一份个人担保。当然,你必须先调查该公司的董事是否是破产人士,如果该董事也是破产人士,那你必须去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OMPANIES COMMISSION OF MALAYSIA)和破产总监(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举报他,因为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破产人士如果没获得到相关批准是不能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

除此之外,你也可以把客户的债务给予一些信用报告机构(CREDIT REPORTING AGENCY),如此也能对该公司的信贷信誉造成一定影响,该举动将会影响到其他信贷机构是否会贷款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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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路坑酿祸,可向地方政府索赔?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小本运输生意。自认是一位谨慎司机的我,从未被开过罚单。现在正值雨季,驾驶时我是更加用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天驾着我的小货车送货,正在下雨路面也积满了雨水,小货车就这样不小心掉入了坑洞导致货车前方左边的轮胎和轮圈(RIM)都爆裂了……然后翻车,我也因此受伤住院了一个星期。问题来了,请问我可以向政府索赔吗?

答:我国道路使用者相信都知道,我国许多道路都有大小程度不一的坑坑洞洞,很多司机都会尝试避免行驶中跌入坑洞里,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久而久之,很多司机都习以为常而不去多做投诉或控诉了。

身为合法道路使用者的你,万一你真的不小心掉入这些坑洞导致汽车或摩托车损坏甚至受伤,其实你们是可以向地方政府索赔的。这是因为根据马来西亚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法令(Street, Drainage and Building Act 1974),地方政府是有责任对于所有的公共道路进行维护和修复的。

如果道路真的严重损坏、失修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Government Proceedings Act 1956)的第5条文和第7条文,只要能够证明地方政府在道路维护和修复工作上有疏忽,那么地方政府就有责任赔偿。

出示各项证据

索赔的过程中,身为索赔人的你是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地方政府的工作疏忽。所以,现场照片、坑洞照片、道路路况照片、警察报告、汽车维修估计报告、医生报告等等的证据就极为重要了。

其实,这一类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上,有许多司机成功向政府成功索赔,其中包括了Raymond Cheah Choon Sing v Jurutera Daerah, Jabatan Kerja Raya Seberang Prai Tengah & Ors(2018)的案件。

话虽如此,如果意外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打个比方:已经有提示牌、司机本身的疏忽,比如是驾车玩电话、没有绑安全带等等),那么这也会影响索赔的结果。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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