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长和集团拟卖港口 中方要管 审查期可能半年

李嘉诚
(香港30日讯)香港长和集团拟出售港口业务给美国公司。根据中方法规,只要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中方就有权审查。一旦进入审查,期限为180天,但也可能延长。审查结果可能是“附条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
长江和记4日公告,拟将旗下一系列港口业务出售给美国贝莱德集团(BlackRock)主导的买方财团——贝莱德-TiL财团,总价格为227.65亿美元。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28日回覆媒体表示,注意到长和将与美国贝莱德签署巴拿马港口的交易协议,将依法进行审查。
财经杂志29日发文指出,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只要跨国交易构成经营者集中,而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则该交易需要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大成律师事务所分析,取得控制权或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在此交易中,贝莱德-TiL财团是本次交易的申报义务人,其他交易方则需予以配合。包括罚款在内的未依法申报的法律责任主体也是贝莱德-TiL财团,而非长江和记。
报道引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从公开信息看,交易双方与监管机构可能“在沟通但还未申报”。
他说,因为这笔交易的买方是资产管理公司,透过基金投资和管理,而非直接进行市场交易,其在中国境内的年营业额很可能未达到反垄断申报规定中的人民币8亿元。
不过,无论该交易是否符合必须申报的条件,根据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仍然可以审查那些未达到申报标準、但可能对中国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的桉件。
这名人士指出,在本交易中,由于航运和进出口的地域市场是全球市场,中国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如果全球市场竞争受影响,那么中国市场必然受到影响,受影响的包括需要向外国港口支付服务费的中国企业,以及上游的进出口公司。
报道指出,如果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认为,长江和记与贝莱德的交易影响中国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可以采取“附条件批准交易”或者“禁止交易”等反垄断措施。
据中国法规,经营者集中的普通审查期限合计为180天,如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评估,期限可能会延长。
长和是香港首富李嘉诚家族控制的公司,长和出售全球43个港口权益的最终协议原本期望于4月2日之前签定,这项决定因涉及美方施压巴拿马运河的港口业务,引来许多关注和讨论,香港亲北京的大公报近日以来持续刊文批评,并且措辞颇为激烈。接近长和高层的消息人士指出,本星期不会签订任何协议。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
彭博:巴拿马除外43个 意富豪家族掌长和港口

阿蓬特家族企业据报寻求收购长和集团43个港口。
(纽约14日讯)意大利亿万富豪詹朱利·阿蓬特的家族企业据报正成为寻求从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和集团手中收购43个港口的领头财团。
彭博社14日引述匿名知情人士报道,出售交易完成后,阿蓬特家族运营的码头投资公司(TiL)将成为所有港口的唯一拥有者,美国投资公司贝莱德牵头的财团只掌控巴拿马运河两端港口的经营权。
李嘉诚老熟人
知情人士称,贝莱德的子公司全球基础建设合伙公司将拥有巴拿马运河沿两端港口的51%权益,余下49%权益归TiL所有。巴拿马港口约占交易总值的4%。
其中一名知情人士称,尽管此交易的竞标者不足10个,但最终选择了由阿蓬特家族支持的财团,部分原因是该家族是李嘉诚的老熟人,而且长和认为港口将由可靠的人管理。
长和3月4日宣布,将包括巴拿马两个港口在内的全球43个港口业务,售予美资财团贝莱德牵头的“贝莱德-TiL财团”,并将于4月2日或之前签订协议。
有关消息公布后,遭到香港建制派舆论猛烈批评,但协议至今尚未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