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反送中】误报黄之锋被捕
《环球时报》致歉

《环时》报道短片中的男子已被证实并非黄之锋(小图)。

(北京1日讯)中国官媒《环球时报》今日就错误报道“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再次被捕”致歉。

《环时》昨晚以独家快讯方式,声言数天前才被捕的黄之锋“当天在香港铜锣湾再次被捕”。



《环时》附上一则短片,显示一名貌似黄之锋的男子被警方带走。不过,黄之锋受访时表明片中的男子“不是他本人”。

《环时》总编辑胡锡进今日发布道歉声明,指采访记者在铜锣湾目击疑似黄之锋被捕,记者向在场两名人士求证,他们都表示是黄之锋,记者随即发稿。

他说:“很快有人质疑被捕者不是黄之锋。港警其后也予以证实。我以为(记者)一定先沉住气,没绝对把握下不会发布独家消息。”

胡表示,采访记者搞错后已删稿“并为此感到难过”。他已要求对方汲取教训,又强调这个错误“绝非恶意”。

他承诺将对此事负责,并声言《环时》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准确报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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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宣判 戴耀廷判10年最重

(香港19日讯)民主派初选案是香港首件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本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香港01”新闻网报道,其中带头的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政府。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被控《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其余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

据报道,有罪的45人19日上午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戴耀廷、邹家成判刑最重,分别为10年及7年9个月有期徒刑,其余何桂蓝、赵家贤等被判7年,区诺轩6年9月,其余被告约51个月起,即约4年以上。

其中,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他返回羁留室前说“我爱香港,再见”;判刑53月的冯达俊则露齿笑。

该案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他们在此前的裁决中指出,戴耀廷2020年3月筹划“35+计划”时的用意非常清晰,即“利用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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