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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素食店食物中毒事件】 宝林茶室环境生物迹验出米酵菌酸

(台北2日讯)台湾台北市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持续延烧,台北市长蒋万安2日宣布,3月24日第一时间在A13宝林茶室现场稽查,采集环境跟生物迹证,并于4月1日验出相关迹证有米酵菌酸毒素。

台北市卫生局长陈彦元也透露,3月24日采集手部样本,验出毒素存在。

蒋万安在宝林案进度更新说明记者会上说,4月1日台大法医所回报,送验相关迹证有米酵菌酸毒素阳性反应。关于所谓“环境跟生物迹证”具体采集项目,包括环境、生物迹证,2个刀具、1个砧板,以及现场人员的手部生物迹证
 
至于是从环境或生物哪部分验出米酵菌酸毒素,蒋万安并未正面回应。

台北市卫生局长陈彦元补充说明,卫福部长薛瑞元认为3月26日收集到的粿条是非常高可能性,这是非常有科学性判断,因为疫调人员会做饮食调查,询问每个通报食物中毒且有症状的人,如果本人无法回答,都会经过家属调查,在这段时间吃过什么东西、在宝林点什么餐。
   
不过,陈彦元也说,如果出现相关直接证据,就像这次调查员第一线采集手部样本,居然验出毒素存在,这是很直接证据,也呼应了当时本局以及中央判断。

目前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迄今已出现29例受害者,其中2人死亡、5人住加护病房、2人住一般病房、20人返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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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宝林茶室中毒案 北检起诉大马创办人等5人

(台北21日讯)去年发生在台湾台北市信义区远东百货的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酿成6死24伤,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于21日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刑法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起诉来自大马的创办人黎仿轩、店长王顺德、主厨周日豪及代班厨师胡清富、阮姓实习生等5人。饶河店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为不起诉处分。

北检指出,黎仿轩身为宝林公司实际负责人,却未自主建立及落实食材管理制度,且对其监督管理之宝林茶室A13 店员工亦未善尽教育训练义务,以使员工具有完整食品安全、卫生及品质管理之执行能力,且轻忽食品卫生安全,罔顾消费者权益,其过失情节及犯罪所生危害均属重大,且犯后推诿卸责,未见悔意,态度不佳,因此具体求处4年以上有期徒刑。

代班厨师胡清富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且未落实防止交叉污染、食材先进先出等重要食安基本原则,过失情节重大,又其供述避重就轻,有随检警提示证据资料而更异供述的情形,态度不佳,因此遭具体求处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店长王顺德未自主建立、落实食材管理制度,亦未就该分店员工尽教育训练义务,过失情节重大,虽在侦查初期曾先后向卫生稽查人员及检警为不实供述,但兼衡其于侦查阶段终能坦承过失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因此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主厨周日豪将已拆封之A粿条置于常温而未冷藏冰存,导致A粿条受米酵菌酸(邦克列酸)毒素污染,又未具体落实食材交接,足认其过失情节重大;周日豪虽不否认部分客观事实,但未能坦承全部过失犯行,供述避重就轻,犯后态度难认良好,遭请求从重量刑。

至于阮姓实习生,亦未将已拆封的A粿条冷藏冰存,导致A粿条受米酵菌酸毒素污染,又未具体落实食材交接,但兼衡其于宝林茶室A13店工作期间并不长,且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因此北检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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