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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乱局】黄之锋:我不是分裂分子

(柏林12日综合电)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三否认他是分裂分子,并表示自己只不过想要前英国殖民地香港能落实普选,这是1997年英国把香港移交中国的中英联合声明载明的承诺。

黄之锋出访柏林期间,致力争取国际社会支持香港的民主运动,他呼吁自由世界采取具体行动,支持香港示威者。



22岁的黄之锋认为,亚洲金融中心香港是现今对抗北京统治的前线。

他在柏林告诉记者:“部分人士认为我是分裂分子。但让我说清楚:香港正在寻求选举制度改革。我们只希望选出自己的政府。我们只希望选出香港行政长官。”

黄之锋承认,中国的经济实力可能会让世界领导人,对于是否强而有力地支持香港示威者感到犹豫,但他强调:“我们不是寻求任何世界领袖或任何国家干预香港进程,但自由世界必须支持香港民主化”。

他表示,光发表声明不足够,呼吁西方国家采取具体行动。

黄之锋说,德国应该停止向香港镇暴警察输出装备。



“我不确定需要多少天、多少月或多少年才能获得民主自由。我希望有朝一日,不仅是香港,就连中国大陆人民也能享有人权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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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宣判 戴耀廷判10年最重

(香港19日讯)民主派初选案是香港首件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本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香港01”新闻网报道,其中带头的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政府。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被控《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其余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

据报道,有罪的45人19日上午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戴耀廷、邹家成判刑最重,分别为10年及7年9个月有期徒刑,其余何桂蓝、赵家贤等被判7年,区诺轩6年9月,其余被告约51个月起,即约4年以上。

其中,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他返回羁留室前说“我爱香港,再见”;判刑53月的冯达俊则露齿笑。

该案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他们在此前的裁决中指出,戴耀廷2020年3月筹划“35+计划”时的用意非常清晰,即“利用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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