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中国工商总局前副局长
收贿近千万囚18年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前副局长孙鸿志(中),因3项贪腐相关罪名成立被判囚18年。

(北京18日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前副局长孙鸿志,在17日被判贪腐相关罪名成立。

《人民日报》报道,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判处孙18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人民币180万元(约116万令吉)。



此外,当局对孙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然后上缴国库及松原市政府;虎皮、豹皮各一张予以没收,同样上缴国库。

如实供述获轻判

检方查明,孙在2002至2014年间,利用松原市长、工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提供帮助,合共收贿1420万元(约921万令吉)。

他还在2009年初前至2014年底侵吞逾164万元公款。截至案发前,孙的家庭财产及支出达3525万元,其中953万元的财产来历不明。

法院表示,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项罪名。但鉴于他如实供述罪行,认罪并退还部分赃款,因此决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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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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