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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黄之锋父母胞弟离港赴澳

(香港19日讯)身陷牢狱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其父母及胞弟日前已离港前往澳洲。与此同时,“反修例”风波中被捕民主派人士也相继卖房。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目前在石壁监狱服刑的黄之锋,其身兼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召集人的父亲黄伟明、母亲吴秋媚及胞弟,日前已离港前赴澳洲,但黄氏父子的面簿帐号并未提及。

媒体联络黄伟明求证,但对方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回应。

报道称,黄之锋家人离港,其实有迹可寻。据悉,黄伟明2007年12月斥资415万港币(下同,约216.8万令吉),购入鸭脷洲海怡半岛13座一个使用面积约633英尺、高层E室单位,去年底以980万元沽出,低于市价约一成。

《香港国安法》去年6月30日实施后,除掀起被捕示威者和民主派人士逃亡潮,部分人也卖楼套现。

除了被揭发出售美孚新邨物业套现约1000万元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民主党副主席、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亦于上周以1280万元售出沙田翠湖花园自住单位,帐面获利716万元,低于市价约一成。

林卓廷指出,香港的“政治寒冬”还很漫长,加上官司缠身,要应付沉重的律师费,并须为家人生活费及子女升学费用做打算,故决定卖楼。他强调个人不会离港,旅游证件已遭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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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宣判 戴耀廷判10年最重

(香港19日讯)民主派初选案是香港首件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本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香港01”新闻网报道,其中带头的戴耀廷被判刑10年;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政府。47人涉嫌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被控《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其余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

据报道,有罪的45人19日上午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戴耀廷、邹家成判刑最重,分别为10年及7年9个月有期徒刑,其余何桂蓝、赵家贤等被判7年,区诺轩6年9月,其余被告约51个月起,即约4年以上。

其中,黄之锋判刑56个月,是判刑最轻的被告之一,他返回羁留室前说“我爱香港,再见”;判刑53月的冯达俊则露齿笑。

该案件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他们在此前的裁决中指出,戴耀廷2020年3月筹划“35+计划”时的用意非常清晰,即“利用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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