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兽父强奸16岁女儿 
竟斥“搞得家庭一团乱”

(高雄15日讯)台湾高雄一名16岁少女前年遭亲生父亲性侵,但为了家庭完整选择隐忍,她事后不堪压力向同校学长哭诉,最终由学长向老师揭发事件。惟少女的父亲事后多次威胁她更改口供。当地法庭最终裁定少女父亲“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罪名成立,判处5年6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少女与父母亲、弟弟、祖母及叔叔同住,2017年5月20日下午,其父亲竟进房间强行脱去她的衣物进行性侵。

少女受害后承受极大心理压力,一星期后,她通过社交网站向同校学长倾诉“一个亲人伤了我很深很深”、“如果一个最重要的人夺取你最重要的东西你会怎么做”、“自己受伤没关系,至少有换取到其他家人在这个家庭的笑容”、“我只要一个完完整整的家”,经学长追问后揭发事件。经多日沟通下,少女同意由学长代为告知老师,校方立即报案。

少女父亲辩称,当日其他家人都在家,两人不可能独处,也反指女儿为课业压力刻意诬陷。而少女母亲接受警方查问时表示“先生是因喝酒才误事”,但其后又改口称“不知道谁讲得是真的”;弟弟原本证称回家在房内看书,后来亦改口当天与姐姐、母亲一同在房内。

合议庭调查发现,少女父亲在案件开审后,曾多次发短讯要求少女更改证词,“搞得家庭一团乱”、“你是我最爱的女儿、家和才会万事兴”、“让官司尽快落幕”、“你说只有我跟你在家。你说谎”,更扬言要找她的学长“我看他如何让你靠”,还要求女儿跟他到律师事务所让事情尽快落幕。

少女愤怒回应“别把自己讲得什么事都没做错一样”、“这个家,从你对我做这些事以来,早就被你毁掉了”,其父亲却仅说“去跟法官讲”。



合议庭最终认为,少女下体有撕裂伤,鉴定有创伤后压力症,少女开庭时多次哭泣,加上两人案发后对话,显示其父亲犯后心虚,痛批他利用亲情、父权威吓意图影响供词。少女的父亲被判处5年半徒刑;至于检方起诉认定父亲从女儿中一起开始长期逼她进行口交及性侵,惟无证据判无罪。

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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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发现行为改变 揭男童遭保姆儿子鸡奸

(新山8日讯)4岁男童家属在发现男童行为改变后揭发男童被保姆的儿子鸡奸并报案处理,警方截获投报之后,即刻将嫌犯逮捕,今日带上法庭延扣助查。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从男童2岁时开始性侵男童,今年10月再度性侵男童2次。

新山南警区主任拉勿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嫌犯是名厂工,警方于昨午3时20分,在新山淡杯再也工业区展开逮捕行动,将他缉拿归案,尿检结果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发典第377C条文(非自然性行为)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至最高20年及鞭笞。

嫌犯今天被带往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助查。

拉勿劝请民众为孩子选择保姆时应该更加谨慎,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向执法单位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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