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
受贿囚15年

龚清概因涉嫌受贿案,星期四遭法院判囚15年。

(北京21日讯)中国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涉嫌受贿案,星期四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龚清概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共约5352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416万令吉),判囚15年,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龚清概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亦会被追缴,上缴国库。

据判决书指,龚清概在1996年至2015年间先后利用其担任福建晋江市市长、市委书记、南平市长、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土地、工程建设、调整规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相关人士给予的财物合共折合5352.9186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龚清概1958年6月出生,福建石狮人,1979年3月加入中共,于香港公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班毕业。

龚清概于1992年12月出任福建省晋江市副市长,1996年1月起任晋江市长,并于2002年5月兼任晋江市委书记。2007年6月,龚清概担任福建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至2013年10月起出任中央台办、国台办副主任。去年1月,中纪委通报龚清概涉嫌严重违纪受查。

其实龚清概正式被查前,前年已有传闻指龚清概被软禁,亦有指龚的妻子在澳门豪赌欠下巨债,最后要由晋江多间大企业帮忙埋单。而龚出事后更有报道指,他曾被举报“以反台独为名”,威胁一名知名台湾女星陪睡。

反应

 

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