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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男狮城非礼2女  女友仍写信为他求情 

(新加坡22日讯)男主管先后非礼2女,被捕还押前向女友求婚,女友虽未立刻答应,但仍为他写下288字求情书,还表示会永远爱他。   

被告是一名24岁大马籍男子,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揭露受害者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他面对5项控状,包括4项非礼及1项刑事暴力,控方以其中3项非礼控状提控。 

根据控状,被告分别在去年6月非礼了一名20岁女网友,在保释期间又于今年8月非礼了24岁女性友人。  

案情显示,被告与女网友于去年6月25日通过手机交友软件“探探”认识,双方当晚就约在女方家楼下见面,被告接着就在楼梯间要与女网友拥抱,过后还强行舌吻,并不顾对方的闪躲,再用右手非礼她的腰部及左胸。   

被告之后听到楼下传来脚步声而连忙上楼,女网友受惊,慌忙下楼,期间发简讯向亲戚求助,没想到被告随后又追上,再次强吻及袭胸,还要求发生性关系。   
  
另一项非礼罪的案情指出,今年8月17日,被告约一名女郎吃晚餐,见面后却借故带对方回家,女郎进门后感到害怕,发简讯向朋友求助,被告则把身穿的长裤换成短裤,在女郎身旁坐下。   

女郎想立即离开,被告不让,还尝试将她拉进房间,拉扯间女郎跌坐在沙发上,被告顺势坐在她大腿上,开始强吻并抚摸对方的背部与肩膀。   

女郎只能双手护胸,尝试挣扎推开被告,后者起身后,女郎逃到墙边,被告又上前搂住她强吻。   

最终,女郎威胁要报警并告知被告女友后,被告才道歉并开门,女郎赶紧逃离,第二天晚上报警。   

代表律师在求情书中指出,被告案发时是一间公司的项目主管,与女友在新加坡居住,他在还押前向女友求婚,女友未答应,表示待官司结束后再做打算。   

不过,女友为被告写了288字的求情书,她写道,听闻此事后非常难过,但感知男友已后悔莫及,相信他会吸取教训,永不再犯,他们全家也会继续爱他并支持他,恳请法官给他机会。 

受害者失眠两个月 

被告保释期间非礼女郎,后者事后患严重的心理创伤,失眠长达两个月。   

控方说,被告想把女郎带回家发生性关系,也不让对方带其他朋友一同用餐,可见是预谋犯罪,女郎因此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失眠长达两个月,回想起遭遇时都会落泪。   

法官严厉表示,被告在非礼女网友获得保释后,进行了更严重的犯案,有预谋地将认识的女郎带回家非礼,因此需要增加刑罚,最终判他坐牢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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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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