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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诉撤销保释 终院押后裁决黎智英案

(香港1日讯)香港终审法院今早开庭审理律政司针对黎智英的终审上诉,以厘清《港区国安法》第42条的意思,及决定法官李运腾的判决有否出错。终院已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决定押后判决。

官司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继续还押监房。

他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高院法官李运腾于去年12月23日批准黎以1000万港元现款(约521万令吉)及多项保释条件外出,律政司随即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终院去年12月31日批出终审上诉准证给律政司时,已即时撤销黎的保释,他须重返监狱收押。

未考虑被告是否续危害国安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说,香港法院不能质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所作的决定是否合乎宪法。而《港区国安法》与《基本法》都是全国性法律,无分谁大谁小,因此辩方不能说《港区国安法》违反《基本法》而无效。

律政司一方指出,《港区国安法》要求法官考虑的,是首先要确定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安,才去考虑保释条件,但原讼庭李运腾法官在决定批准黎智英保释时,他没有先考虑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黎不会继续做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而是先考虑控罪严重性,黎有没有潜逃风险,然后才考虑黎获保释时再犯的几率。

代表被告黎智英的大律师说,《港区国安法》第42条关于保释的条文,违反无罪推定及由控方举证的原则,因此其宪政上的效力成疑,况且李运腾法官在决定批准黎保释时,已有考虑上述《港区国安法》条文。

黎智英今早由囚车押送到庭应讯。他于开庭前10分钟由8名惩教人员陪同进入犯人栏,甫出庭便与家属、到庭旁听的梁家杰等人打招呼,双手做出心心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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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促彭斯彭佩奥制裁中港 黎智英:从未联络特朗普

(香港20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谋勾结境外势力的案件,当局对其指控包括与美国政要见面,促请制裁中国和香港。

黎智英表示,支持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并认同共和党政策,但未曾与后者联络。

针对检方指控他勾结英美等外部势力,黎智英承认认识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始创人罗杰斯,曾捐2万英镑(约11.3万令吉)给该组织。

定期会晤彭定康

黎智英也承认会定时约“末代港督”彭定康吃饭,但一般都会有第三者在场。

至于美国,黎智英称支持前总统(下届当选总统)特朗普,也认同共和党政策,但他从未直接或间接和特朗普联络。黎智英承认曾先后和美国前副总统彭斯和前国务卿彭佩奥见面,也呼吁两人发声支持香港,但强调没有能力要求两人针对香港做出任何行动。

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选前曾被问及黎智英被囚禁一事,他说当选后“百分之百会救他出来。他很快就能获释”。不过特朗普并未说明要如何救出黎智英。

审讯晋第93天

律师预计自辩需15天

12月将满77岁的黎智英与其经营的《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刊印煽动刊物”、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3项罪名。他对3项罪名均已表示不认罪。

案件自去年12月中开审,今年7月法官裁定表面证据成立。相关审讯在休庭约4个月后,20日继续进入第93天的审讯,黎智英辩护律师预计这次自辩需时15天。

除了黎智英外,《苹果日报》等3家相关公司及6名高层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6人已认罪,部分人成为控方证人,提供不利黎智英的证词。

在另一起涉及李宇轩等人的案件中,黎智英也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事件期间,李宇轩与陈梓华以“重光团队”名义在海外报章刊登广告,并主张外国制裁中国和香港,而黎智英被指是团队主脑,曾为团队垫支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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