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房署外判保安运租金
大妈拖箧月押2亿元 业界斥儿戏

大妈解款员每人拉着一个普通行李箱,从保安公司出发往各屋邨收租。(图:苹果日报)

(香港5日讯)香港承接房屋署辖下的60个公共屋邨租金押运服务的保安公司,半年前竟推出“大妈押运”,以月薪万多元聘请10多名约40至60岁的女保安,“承包”每月4亿元(港币,下同,约2亿令吉)租金的押运。

这批手无寸铁的大妈,每天拖着大箧乘出租客货车往各屋邨收款,将10多万、数十万,甚至逾百万元现金运回保安公司。业界人士批评做法儿戏,保安员每天都像在“拼命”。 



行李箱无防盗设计

一名资深解款员指出,这家保安公司今年承接了房署屋邨租金押运后,半年前突然以月薪万多元聘请10多名大妈作解款员,部分只持有一般保安员“AB牌”,没有枪牌(俗称“C牌”),但她们要负责押运全港逾三分之一的屋邨租金,“他们(大妈)没有枪牌,行李箱没有任何防盗设计,谁走过去都可抢劫!” 

对此,记者向这家保安公司查询事件,公司回应指无可奉告。 

反应

 

要闻

偷解款车20万现金案 3保安仅1人认罪

(亚罗士打25日讯)保安员涉嫌从解款车中盗取20万令吉案,3名被告今日遭控上庭,其中首被告认罪,但其余两人则否认相关控状。

至于第2被告莫哈末祖尔希米和第3被告莫哈末法兹里,否认控罪后,推事也允许各以4500令吉保释外出,并安排案件于12月29日再度提堂。

尽管有被告认罪,推事西蒂诺喜达雅还是以20万现款和相关证物因技术问题未能如期呈堂,因而宣布展延至明日再宣布裁决。

首被告莫哈末法鲁菲兹尔(38岁)、次被告莫哈末祖尔希米(37岁)及第3被告莫哈末法兹里被控在本月19日早上10时34分,在哥打士打县水晶工业园附近的红绿灯,盗取雇主公司Kawal Wiramas有限公司的20万令吉现金。

3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81条文(监守自盗),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

第2与第3被告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说,祖尔希米担任保安员的薪资仅有1500令吉,还需照料罹患心脏病的母亲,而妻子则居住在柔佛。

他也说,尽管法兹里是单身人士,但需要负起照顾持身为残疾人且身患肠癌的父亲,以及肝脏疾病的母亲。

他说,两名被告在获警方保释下都亲自出庭,没有逃跑之意,法庭不应听从主控官所言,需付3万5000令吉保释金,而是应该减少保释金。

法鲁菲兹尔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蔡氏律师,他指被告需照料姐姐的8岁孩子。

根据早前的报道,3名嫌犯当时到警局报案,声称运钞途中遭匪徒劫走20万令吉现金。

然而随着当局展开调查,发现3人属于监守自盗,并在2小时内在不同地方起回全数现金。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