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来访东南亚游客增加
台被指用纳税钱“买人头”

到访台湾的东南亚游客有所增加,但被指是观光局拿纳税人的钱来“买人头充数”。

(台北9日讯)中国访台游客减少之际,来自东南亚的游客有所增加。但台湾东森新闻网称,有资深媒体人指东南亚游客之所以增加,是因为观光局拿纳税人的钱来“买人头”。

据报道,民进党政府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访台游客有1069万人,比2015年增加25万,其中的韩国游客涨幅最高,达34.3%。



资深媒体人陈凤馨在一出电视节目中称,自从总统蔡英文上台后,访台中国游客逐步衰退,让旅业哀鸿遍野。

“政府抛出的新南向政策,表面上看东南亚游客有所增加,却是观光局砸钱端出补助优惠方案所冲出的数字。”

陈说,游客人数增加最多的东南亚国家是越南、菲律宾和柬埔寨,其中越南从2016年的1500余人,飙升至今年的1万6000余人。

“这背后当然有很多补贴,例如参观哪个景点,就能获取百元等。在观光局的网站,就可看到这些补贴方案。”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表示,观光局花纳税人的钱找游客充数,但他们的消费无法与中国游客相比。



许多台湾网民也批评政府“有钱补助越南人,没钱要砍军公教退休金”、“花全民的钱,美化自己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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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网红月均5场营销活动 税收局:符合纳税资格

(吉隆坡8日讯)内陆税收局指出,尽管网红不像一般上班族每个月固定领薪,但他们符合纳税资格,特别是粉丝追踪数达1万人的微网红。 

税收局布城分局首席助理主任罗海扎说,虽然网红的收入可能不需要缴税,但从税务角度而言,网红被视为需要遵守税务法规的人士。

“一般来说,网红的收入属于数字经济。根据大马网红营销市场的情况,微网红是指在社交媒体上拥有超过1万名粉丝的人,他们估计每个月能平均能参与5个营销活动。 

“拥有超过一万名粉丝的微网红可以全职营销,在他们的社交媒体协助品牌宣传产品或服务;网红便可从中赚取可观收入,以及符合纳税资格。” 

他今日在马新社电台一档清谈节目“税务诊所”作客,主题为“网红:税收的巨大影响”。 

罗海扎说,由于网红对粉丝有极大影响力,因此,他们必须树立榜样,让公众意识税收对所有人和国家的重要性。

他说,网红可以被归类为拥有生意收入的个人,并依据其营收缴税,因为他们通过经营业务、贸易、职业活动,包括从未向任何当局注册的商业模式挣钱。

“情况如影子经济,还有个体经营、自雇或合伙企业的生意。” 

他说,这组别的纳税人如网红必须呈交个人所得税表格(BNCP),即透过电子报税呈报B表格,并指他们每年也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报税,并保存相关的文件和营销记录长达7年。 

“需要保存的文件包括家庭和个人开支、银行对账单、广告公司提供的收入报表、支付平台的报表、发票和销售及采购交易的确认文件,以及网红与雇用他们进行产品或服务评测的公司之间的协议文件。” 

罗海扎强调,没有保存上述记录的纳税人,将招致无法获得报销或税收减免的风险,且可能面对不低于300令吉、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以及最长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说,网红不必担忧报税,因为他们的可征税收入可以透过各种税务减免而抵扣,例如与工作相关的租金等。

他说,该局将在本月23及29日举办国民税务研讨会,有兴趣的公众可在该局官网 https://seminar.hasil.gov.my/ 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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