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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罪化”诉愿
印尼同性恋不违法

印尼宪法法院星期四驳回了“罪化”同性恋的诉愿,对该国的同性恋群体而言是一项胜利。图为2011年雅加达一场声援同性恋示威。(美联社)

(雅加达15日讯)印尼法院14日驳回了一项“罪化”同性恋的请愿案,等同宣告同性恋“不违法”。

印尼宪法法院当天以过半票数,驳回由“爱护家庭联盟”等反同性恋组织所提出的请愿案。请愿案是于2016年由爱护家庭联盟、回教妻子协会等团体提出,旨在将同性恋及婚外性行为列为有罪。



印尼宪法法院判决指出,最高法院的角色不是把民众私生活行为列为违法,或是藉由强订法律篡夺国会的权力。最高法院的决定,就是最终决议。

大法官萨尔迪表示,请愿者因担心国会立法时间太长,因而请求宪法法院制定新的刑法条文。“但法院不许越俎代庖,取代国会立法权。”

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在印尼并不违法,但仍面对社会的各种歧视。在实施严格回教法的亚齐省,同性恋者更是往往遭检举,被闯入住处逮捕后,面临当众鞭刑的残酷对待。

而印尼宪法法院今次的裁决,为该国性别平权再度跨出一步。较早前印尼检方宣布,废除“禁止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者申请公职”这项歧视性条款,希望其他政府部门跟进,保障这些人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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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男穿内裤酒店狂欢 泰曝同性恋毒品派对

(曼谷10日讯)泰国曼谷宛他那县通罗街警方8日凌晨1时30分,在Khlong Toei Nuea分区的某间豪华酒店20楼2001室的房间内,取缔120人的大型同性恋毒品派对,并当场搜出大量摇头丸及俗称K他命的氯胺酮。

据“鲜新闻”(Khaosod)报道,通罗警察局在8日凌晨,得知某豪华酒店20楼2001室有大量人员进入。因此,可能发生非法聚会、毒品滥用等事件。

通罗警方展开突袭取缔后,发现许多只穿着内裤的泰国男性游客及外国人在现场饮酒作乐,房内还播放音乐,相信室内全是男同性恋者。警官随后现身并要求搜索,初步估计房内有120人,其中混杂2至3名女性。

警方指出,这场同性恋毒品派对的服装主题为“内裤”,事前需通过秘密群组注册加入,还有管理员验证他们的身分,通过后才能进入房间。通罗警察局此前就派出一名卧底警察加入群组,但管理员最终不允许他参与毒品派对。

据悉,上述男同性恋者目前正在医院测试体内的药物反应。

警方也没收了毒品及相关证物,后续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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