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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礼男生坠楼案验尸庭今开审
男生认捡手机后轻触女孩大腿

林俊辉今年1月26日从义顺住家14楼坠下身亡。(档案照)

(新加坡17日讯)14岁男生涉非礼11岁女生后坠楼轻生案,组屋电眼拍到男生在电梯里先掉手机,后弯腰捡手机并趁机轻触小女孩大腿,他在录口供时也向警方坦诚觉得小女孩可爱,所以动了她一下。

今年1月26日,德贤中学(North View Secondary)14岁学生林俊辉因涉非礼一名11岁女生,被带到警署接受调查。他获保释回返义顺住家,不久后坠死组屋底层。



这起不幸事件引起广泛热议,不少人对警方的调查与问话程序表示关注。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验尸庭今早开始对男生的死因展开两天的研讯,负责调查此案的调查官、校长、学校辅导员等都将供证。

开庭前,验尸官宣布批准家人的申请,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他们身分和名字的资料。

1分钟视频庭上清堂播出

大约1分钟的电眼视频录像将会在庭上清堂播出,媒体不可观看。



据政府律师代表黄文光的开庭陈词,1月25日傍晚4时25分,一名11岁的小女孩到义顺邻里警岗报案,指一名男生跟她进电梯,男生在电梯里掉了手机,他弯腰捡起时,她感觉自己的左边臀部被轻触了一下。女生低头看见男生缩回右手,她当时害怕不敢质问他。

由于事态严重,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通过案发组屋的电眼锁定男生当时身穿德贤中学校服,但无法确认身分。

隔天上午,五名警员身穿便服分乘两辆普通汽车到学校,一名教师通过男生的红色眼镜认出男生后,由学校的纪律老师到食堂,悄悄将独坐的男生带到校长室。

校长先和男生谈话,之后一名警员在校方人员的陪同下与男生对话,男生称可能在捡手机时不小心碰了女孩。

警方过后决定将男生带回警署问话,还先让他打电话通知他的母亲。当时,男生的母亲说话大声,男生通话时脸色有一些沉重。

在警局里,一名警员在开放式办公室内向男生录口供。

林俊辉被带到宏茂桥警署后,一名警员在开放式办公室内替他录口供。(档案照)

保释回家后对母亲说没做过

男生坦诚看到女孩,觉得她可爱,就跟随她进电梯,然后故意掉手机,借机轻触了女孩的左边大腿后侧。

警方查阅组屋电眼,发现女孩被触摸的过程,与男生所说的一致。

警署内坦诚轻触女孩,男生保释回家后却对母亲说没有做过。

男生在宏茂桥警署录完口供后,警方将他逮捕并让他暂时留在一个房间,等他的母亲来保释他。

大约2时50分,他的母亲将他保释外出。途中,母亲牵着男生的手,但感觉他的手冰凉。

母亲要他坦白告诉她,他是否真的非礼了女孩。男生回答母亲说他没有,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母亲听了之后,还告诉男生,如果他没做过,就不该承认是他做的。

男生回答说,如果别人都说是他做的,那就是他做的吧。

回家后若无其事冲凉玩手机

男生回家后,若无其事冲凉玩手机,听到母亲说校方不让他参加露营后跳楼轻生。

当天大约3时30分,母亲带着男生回到家里,当时他的姐姐也在家。

男生回家后冲凉、吃午餐,然后就坐在餐桌旁玩手机游戏。

大约4时13分,母亲在抹地板时接到男生学校辅导员打来的电话。不过,通话的内容,校方和母亲有不同说法。

母亲转告校方不让他参加露营

据辅导员,她致电男生母亲,传达校方的意思,认为露营地方不太舒适,男生可能吃不好睡不好,所以最好是由家人陪伴他,母亲听后也同意这建议。

而男生的母亲则说,辅导员在电话里表示和校长开会后,校方决定不让男生参加露营,而要他留在家里做网上学习(e-Learning)。

放下电话后,母亲转头告诉男生说校方不让他参加露营了。

男生当时还说“好”,之后继续玩游戏。

大约5分钟后,母亲发现男生房门深锁,她慌张打开门后,发现男生的手机在床上,房间窗户打开,而他已不见踪影。

母亲和男生的姐姐冲下楼,发现他已倒毙楼下。

曾写“我想死”字条

男生小时候不会控制情绪,儿时生气时会用手指自刮,曾说“想死”也曾在面子书留言“人生太无聊了。”

第一名供证的是负责调查此案的拉滋夫调查员。据他的调查报告,男生小时候被诊断出患有情绪障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7岁时曾到一家Child Guidance诊所接受治疗,就读小学时也接受学校的辅导,直到小学四年级(2011年)为止。

调查员说,男生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如生气时,他会自刮手(Scratch),有时被哥哥激怒,他也会失控。

一名小学教师表示,曾发现男生写下“我想死”(I want to die)的字条。

调查员也在男生的个人面簿上发现他留言说“人生太无聊了”。

不过,他的手机、照片和短信等并无法发现任何可疑的寻死迹象,他也没留下遗书。

校方和家人都表示他一切正常,是个安静的男生。

林俊辉坠楼后,警方封锁现场调查。(档案照)

母亲不信儿子会非礼人

母亲不相信儿子会非礼人,并指儿子是被嫁祸。

在新加坡政府代表律师黄文光要求下,东陵警署调查警员拉滋夫今早供证时,念出男生母亲的部分口供。

据口供,母亲曾说:“我不相信他(儿子)会做这种事情。”

此外,她也在口供里说:“凭着我对儿子的认识,我相信他是被人嫁祸,他不会做这种事的。”

男生被带到警署途中没带上手铐

一名警员进校长房间向男生问话,其余4名警员则在学校食堂等候。

今早被问及警方到学校调查的情况时,调查警员拉滋夫供证时说,只有一名警员进校长室问男生话,其余4名警员则在学校食堂等候。

5名警员当中,有3名来自义顺北警署的打击罪案部队警员,拉滋夫解释,由于学校职员认识他们,所以才会请他们一起前去学校调查。

其余两名警员则是要协助辨认涉案男生的身分。

事后,男生被带到宏茂桥警署,过程中没有带上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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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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