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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会续审《国歌法》 料草案今晚三读表决

(香港4日讯)据“香港01”报道,香港立法会4日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决定安排30小时审议草案,预料草案晚上7时或之前可以三读表决。

昨日休会前,立法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今早将邀请官员发言,及后就修正案投票表决。

今日正值六四集件31周年,加上《国歌法》争议不断,议会内外气氛紧张。

泛民默哀悼念六四遭警告

据报道,上午9时,立法会大会续会,继续审议《国歌法》。在会议开始时,民主党尹兆坚表示,今日是六四事件31周年,希望主席梁君彦允许议员默哀64秒。

梁君彦表示,按照议会惯例及议事规则第18(1)条,若立法会需要进行默哀,不能在会议中途进行,故不批准有关默哀仪式,呼吁议员另找场合进行。

多名民主派议员未有理会,在座位自行默哀,并叫“毋忘六四”的口号,一度被梁君彦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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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 各国批评 80前官员连署抗议

(香港20日讯)香港立法会19日三读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预计本月23日生效,进一步压缩香港自治空间,引发世界各国批评。

英国外交部长卡梅伦表示,此举将进一步重创香港的自由与权利,敦促港府尊重基本法、维护香港自治及法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urk)谴责港府“草率”通过立法,批评其为“人权保护的倒退”。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帕特尔指出,美方对新法的涵盖广泛和条款的模糊定义感到“警觉”,认为这类行动可能加速终结香港一度拥有的开放社会,正在分析新法对美国公民和美国利益的可能影响。

卡梅伦强调,新法扩大解释“国家安全”和“外部干预”,将为在香港生活、工作、从商者带来更多困扰,并将加深现今普遍存在于香港社会政治领域的自我审查文化,言论、集会和媒体自由将持续受侵蚀。

2020年起施行的《港区国安法》仅纳入基本法23条部分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19日三读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则纳入其余罪行并明定罚则。

草案明订,叛乱、叛国、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等3项罪行,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对媒体或一般民众影响较大者,则包括煽动意图罪及与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相关罪行,最高可被判刑7年至14年。有关“境外势力”贯穿立法内容,其中新增境外干预罪,即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可被判刑14年。

总部位于伦敦的非政府组织“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指出,来自不同国家总计近80名国会议员、前官员、维权人士等,连署发表声明,要求港府撤销国安法、停止起诉遭控触犯国安法的个人,并确保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个人基本权利施加的限制皆必须合法、具正当性、符合比例原则。

声明也呼吁各国政府团结一致,反对香港当局公然违背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及国际人权法,并提出政策支持海内外港人、向港府和北京相关官员究责。

英国方面,参与连署者包括前香港总督彭定康、前外交部长马尔科姆·里夫金德(聂伟敬),另有国会跨党派香港事务小组正、副主席、“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共同主席、前保守党党魁史密斯等。

美国方面,连署者包括联邦众议院“美中战略竞争特别委员会”共和党籍主席盖拉格、该委员会民主党籍首席议员克利什纳穆希、众议院外委会印太小组主席金映玉、参议院外委会共和党籍首席议员里契及成员卢比奥,以及“国会及行政部门中国问题委员会”(CECC)主席史密斯等。

此外,德国、法国、加拿大、韩国、捷克、立陶宛、波兰、瑞典、丹麦、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时等其他主要国家,也有议员和前官员加入连署。

叛国叛乱无期、煽动意图7年

另一方面,基本法23条原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立法会在这次审议法条的过程中,针对草案内容并没有太大增减,草案目前刑期最重的罪行,分别是叛乱、叛国及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等3项,违反者得判处终身监禁,对于居民或旅客影响较大的,分别是煽动意图、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等罪。

草案对于“煽动意图”定义十分广泛,包含意图引起中国人、香港人对中国制度、机构产生憎恨、藐视或叛离,意图引起不同阶层、地区居民间的仇恨,煽惑他人进行暴力作为或不遵守法律或命令。

违法行为除了实际进行煽动外,还包含放映、广播、刊出或输入具有煽动意图的文件或书籍,违者最重可处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势力得处10年徒刑,另外若管有煽动文件或物品,也可以被判处3年徒刑。

草案对于“国家秘密”定义同样广泛,包含关乎中国与香港等地的重大决策、军事、外交、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或警方侦查机密、涉及中央与香港之间关系的秘密等,香港特首亦可以发布证书认定国家秘密。

罪刑部分,任何人非法管有国家秘密得处3年徒刑,若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得处5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得处5年徒刑,若有危害国家安全意图得处7年;非法披露国家秘密、非法披露因间谍活动所得的资料等,均得处10年徒刑。

境外干预、涉及境外势力等词更是贯穿整个法条,像是有许多罪名若涉及境外势力,刑期均会加重2至4年不等,且草案也增订境外干预罪,任何人若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法手段意图带来干预效果,最重可处14年徒刑。

联合国:人权倒退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蒂尔克发表声明,对香港加速审议和通过基本法23条表示遗憾,形容是香港人权保障的倒退。

欧盟发表声明,关注条例对港人权利和自由的潜在影响,认为条例加剧对香港基本自由和政治多元化的侵蚀。

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批评是攻击抹黑,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蒂尔克说,法案中部分定义广泛、条款模糊,令人深感不安,亦可能会被滥用作针对异见、记者和人权捍卫者等。他又指,法案的外部干涉条款中,对外部势力的宽阔定义,可能会对联合国人权组织等机构,带来进一步的负面效应。

欧盟声明指出,条例可能严重影响在香港活动的欧盟办事处、欧盟成员国使领馆,以及欧洲公民、组织和公司,也引发外界质疑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长期吸引力。

对此,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敦促欧盟摒弃虚伪双标和狭隘偏见,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不满西方抹黑
中外交部:注定失败

中国当局对美英等西方国家抹黑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23条立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强调,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具重要里程碑

任何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攻击抹黑都绝不会得逞,都将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林剑说,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法治是繁荣的基石。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平衡兼顾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及经济发展,充分借鉴了其他国家同类立法经验,有利于特区更好地统

筹发展与安全,更好地发挥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更好地深化香港同各国各地区更加开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

在高水平安全的保障下,中央对香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充满信心,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和香港由治及兴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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