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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烫背施虐 男子被控杀害4岁继女 

(新加坡2日讯)不冲冷水澡就用热水烫背、不肯吃饭就抓头撞地、没好好小便就被虐致死,28岁男子今早涉谋杀4岁继女被控上庭。 
   
被告是28岁的莫哈默沙立辛(译音),死者是他的4岁继女。 
   
据《新明日报》,他被控蓄意伤害、虐童、以及谋杀罪。案件今早开审。 
   
首控状显示,被告被指在2017年7月至10月间,在父母位于武吉巴督西6道一带的住家单位,蓄意伤害继女。 
   
被告当时为了省电费,让继女冲冷水澡,但对方吵着要冲热水,结果被告竟直接用热水烫她的背部,约5至6秒的水流导致继女背部红肿,有烫伤痕迹。 
   
另一控状指被告在隔年1月至4月间,因继女不肯吃饭藏在床底下,气得抓住对方的头撞地板,导致继女额头淤青。 
   
最后一项控状指他在同年9月1日早上9时和2日早上9时40分,因不满继女在马桶外小便,对她施虐致使女孩身体造成多处伤势,最后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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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热水烫死5岁儿 母谋杀罪成父囚终身

(新加坡12日讯)夫妻轮流泼热水烫死5岁儿,两人原本各被判监27年加鞭刑以及28年,控方今早上诉得直,五司加重刑罚。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或面对死刑,男被告终身监禁。

被告夫妻利兹万(30岁)与阿姿琳(30岁),原本分别面对9项和6项包括谋杀、蓄意伤害以及虐童的控状,死者是两人的5岁亲骨肉。
 
谋杀控状指他们于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间,在中部一个租赁组屋单位内,至少4次用热水烫死者,最终导致他丧命。

案件2019年11月在新加坡高庭开审,审讯结束后,邓碧云法官隔年4月裁定两人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原因包括本案没有出现足以推断出两人意图谋杀的证据。若共谋谋杀罪名成立,两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控方当时要求法官考虑修改女被告所面对的共谋谋杀控状,而非让她逃脱谋杀罪名,但同样被法官驳回。

控方于是改对两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状,夫妻分别面对9项和8项罪名,其中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最为严重。法官最终在新的控状下将两人治罪。

不过控方不满判决,要求改判女被告谋杀罪成,以及夫妻俩都判终身监禁,上诉至最高法院,由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五司审理。

五司今早发表裁决,表示在刑事法典第300(C)共谋条文下,女被告直接或间接导致死者4次被热水烫伤,犯罪意图、犯罪行为以及共谋犯罪等条件都成立,所以批准控方上诉,判她谋杀罪名成立。

五司也推翻之前的高庭判决,判男被告终身监禁。

控辩双方将针对女被告是否接受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男被告鞭刑事宜进行陈词,案件择日审理。

五司谴责男被告 残酷毫无悔意

五司指男被告行为残酷,毫无悔意,谴责这是最严重的蓄意重伤他人案。

男被告求情称在接受心理测试后,被诊断适应功能低,但五司认为,被告是有能力,只是选择不执行医生给的任务,因此测试成绩才会那么低,这并非有力的求情因素。

五司也说,男被告的口供也显示他没有悔意,因此批准控方上诉。

拖延6小时才送院

死者头颅鼻梁骨折

拖延超过6小时才送儿就医,女被告坦言:“不送他入院,他就会死;送他入院,就是我们死。”

验尸报告显示,死者身体75%面积烫伤,头部、脸部有割伤,头颅和鼻梁骨骨折,死因为严重烫伤。

控方披露,被告俩见死者倒地后,因怕闯祸而没有立即送他就医,拖了超过6小时后才这么做,他们的虐待行为证明对死者的安全,甚至生命漠不关心,将个人利益放在他的生命之上。

热水高达98.7度

男童长期遭虐待

卫生科学局从死者伤势分析热水的温度,得出结果显示,被告俩以86.5至98.7摄氏度,平均温度高达92.6摄氏度的热水烫死人。

五司指男被告长时间虐待死者,罪行日益加重,死者脸部和下体等敏感部位都被烫伤。由于被告夫妻在家虐待死者,以致罪行迟迟未被揭发,死者惨遭虐待约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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